违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0:10:22 111 人看过

违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如果要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看到没有,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在此,我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第一,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甚至可以这样说,同样是律师,如果他不是专业从事拆迁的律师,对拆迁业务来讲,这位律师也是外行,就别说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临时下功夫苦读熟读拆迁相关法律的拆迁户了。我们每个月都能接触到拆迁户自己照猫画虎式的进行维权到无法操作时向我们求助的情形,更糟糕的是90%以上这种情形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原因就是他把法律程序操作的已经不可挽救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无法一一罗列他们的错误之处供大家借鉴。我只想对这样的人说,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第二,最好聘请外省律师。这个不是外地律师水平高的问题,而是拆迁都是当地政府主导的,当地律师往往会受到干预。如果聘请外省律师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聘请外地的哪个律师,我给不了你很好的建议,这个需要你自己去睁大眼睛去选择。

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

首先第一点,如果一定要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做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之后需要向相对人送达。只有送达完毕才能够进行下一步。当然,这种送达,并不是需要,相对人自己亲自签收,才意味着生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文书瑕疵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行政处罚文书瑕疵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四)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五)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六)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七)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八)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九)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有瑕疵的,应该先申请复议,如果其对
    2023-03-15
    115人看过
  •  分期付款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在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批准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得到批准后进行分期付款。具体流程如下: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缴纳的原因,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合理判断当事人缴纳罚款的能力,审查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准许分期缴纳。在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批准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得到批准后进行分期付款。行政处罚分期付款流程如下: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缴纳的原因;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合理判断当事人缴纳罚款的能力;审查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准予分期缴纳。 什么是行政处罚分期付款?行政处罚分期付款是指在企业或个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而受到行政处罚后,需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时间进行分期支付罚款或罚金的方式。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压力,缓解其经济负担,同时也可以提高当事人的自觉性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意愿。然而,也存在一些潜在问题。首先,这种分期付款
    2023-08-27
    241人看过
  • 规定生效时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见证人及见证律师各一份。十一、争议解决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约定1、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2、本协议以下无正文。男方(手印):女方(手印):时间:时间:见证人:见证律师:执业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
    2023-07-04
    1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载量基准相关规定
    1、不予行政处罚基准(1)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3)其它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2、从轻、减轻处罚基准(1)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经营者初次违法的;(4)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3、从重处罚基准(1)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较大的;(2)知法违法,屡查屡犯的;(3)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或者隐匿、转移、销毁证据的;(4)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妨碍公务、抗拒检查、暴力抗法尚未构成犯罪的;(6)对检举人、举报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7)其他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一、行政处罚载量基准定义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省市先后在本区域内大力部署并推行
    2023-03-30
    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当地的法院。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他们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行政诉讼和其他两大诉讼最大的区别。一、行政诉讼的原则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3、对
    2023-03-20
    144人看过
  • 最新司法鉴定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一、法律依据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第二款“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2、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二、受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事实,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提供
    2023-03-25
    186人看过
  • 浙江省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浙江衢州建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詹冬园地址:衢州市新安路53幢紫荆会馆2006年3月19日,由浙江衢州建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宁波市京能泵业厂房工程,发生机具伤害事故、死亡1人。根据宁波市建委《关于对浙江衢州建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相关调查笔录,认定本起事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项目部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是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三是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部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厅于2005年4月11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浙建罚告字[2006]第16号),并于4月12日收到你单位《关于对3.19事故处理的申诉报告》1份。本机关对
    2023-06-06
    75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特定情形,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以及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需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
    2023-09-06
    244人看过
  • 治安处罚决定书怎么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处罚决定书怎么撤销当事人对治安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治安处罚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治安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
    2023-04-19
    291人看过
  • 确认违法的行政处罚有效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确认违法的行政处罚有效吗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
    2023-06-15
    2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如何变更,相关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如何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该处罚决定,并且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
    2023-04-19
    251人看过
  • 罚款期限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的,应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07-07
    433人看过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
    一、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任何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都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无论对人还是对事的处罚,必须一人一处,制作一份处罚决定书。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违法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处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几日内送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023-04-24
    432人看过
  • 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相关依据?
    一、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5、行政规章.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
    2023-03-31
    38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比如,行政拘留、数额较大罚款需由上级公安局负责人签字批准才可以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
    • 公安机关违法办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具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如果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理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7
      立案步骤⑴审查。对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意见,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审查内容:①案件材料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可靠;②案件的违法性质和情节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③是否应由本级、本部门管辖等。经过初步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⑵立案: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填好以下有关内容:案由、违法单位(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受理人建议、
    • 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是多久?还有行政处罚相关条例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最迟多久送达,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最迟七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相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