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审计法》于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200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责任,强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时至今日,审计法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其一些规定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的实施,完善我国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国务院及时修订了《审计法实施条例》,弥补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与旧法相比,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加细化明确,可操作性更强。新实施条例有许多亮点值得期待,如扩大可公布审计结果的范围,加强审计机关的监督;跟踪审计资金,追查资金去向;对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增加“有价证券”,审计人员应当回避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决算,有保密义务;审计机关查封被审计单位资产的期限为7日内;审计组在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如果你对审计决定不满意,你可以要求政府作出裁决。在裁定期间,审计决定的执行不会停止。根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国务院总理报告审计结果。根据新实施条例,审计机关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预算收入征收工作,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拨款直接有关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依法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验收使用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率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新条例的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报审计机关同级人民政府裁定,并予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决定中告知被审计单位提请裁定的方式和期限。在裁定期间,审计决定不得中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执行:(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接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被审计单位申请中止执行的,接受裁定的人民政府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
如果你对仲裁裁决不满意,你能要求重新仲裁吗
140人看过
-
如果你对裁决的执行不满意怎么办
65人看过
-
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规定
265人看过
-
仲裁裁决审判监督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476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60人看过
-
如果你对工伤证明不满意怎么办
352人看过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
你如何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4若裁决中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从而达到撤销该裁决的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等。
-
法院二审监督是如何的?你们可以帮我解决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原审法院的表述是出现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法院二审监督具体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需要看原生效判决是哪级法院作出的。 即:如果生效判决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审法院即为一审法院;如果生效判决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原审法院即为二审法院。
-
-
哪些民事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下列民事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1)不予受理裁定; (2)驳回起诉裁定; (3)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指在原审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作为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者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二审裁定按自动撤回您上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而申请再审,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受理。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
-
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6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