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6:41:26 325 人看过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对方依法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一起提出吗

解除合同一般可以与惩罚性违约金并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债务逾期后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明确预期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内,必须明确表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这意味着,在合同履行之前,有一方必须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没有正当理由。此外,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因此,如果合同中存在这些要素,那么在合同履行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不需要提供正当理由。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内,必须明确表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2.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3.当事人表示的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预期违约构成条件有哪些?预期违约构成条件包括:首先,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其次,合同中存在可以构成违约的条款或者行为;第三,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最后,该违约行为已经对合同关系产生了实际影响。如果以上条件满足,则可以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预期违约行为,并可能
    2023-08-24
    306人看过
  • 个人债务夫妻有连带责任吗,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一、个人债务夫妻有连带责任吗没有。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夫妻双方均应承担偿还责任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
    2023-04-18
    79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连带之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
    2023-06-13
    79人看过
  • 连带债务有哪些法律效力怎么委托律师追讨连带债务
    一、连带债务有什么法律效力?连带债务是一种特殊的责任承担形式,其产生的原因多是因为债务之间具有亲密的人身信任和合作关系,那么连带债务有什么法律效力?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二)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1、对于死亡之自然人来说,其民事权利能
    2023-06-18
    60人看过
  • 公司债务中,股东的连带责任由哪些法律规定?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法律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有哪些1、虚假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
    2023-07-06
    338人看过
  • 连带权利债务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1、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2、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3、具体来讲,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一、连带责任是指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体,同时或者先后要求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债务。例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合伙成员同时或者先后部分或者全部清偿合伙债务。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几个债务人对债权
    2023-06-23
    138人看过
  • 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哪些规定要求分包人承担违法分包责任?
    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违法分包人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别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承包人转包承包工程或者违反规定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
    2023-07-07
    1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规定是,连带债务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享有对另一债务人的追偿权,且规定了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时的处理办法。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
    2023-04-13
    469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预期违约的特征是怎样的预期违约属于合同履行前的违约,而不是合同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的违约,所以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发生的时间的区别。正是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因此它具有以下特点: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如果债务
    2023-02-24
    302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风险的内容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22
    433人看过
  • 在连带债务中,有涉他效力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连带债务的基本概念连带债务(contingentdebt),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依据。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该关系中,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因此,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每一个债务人都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且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则任一个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的请求清偿过债务,也无论他自己应分担的债务是否履行完毕,对于还没有清偿的债务都有清偿义务。二、在
    2023-02-15
    457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务违约的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债务违约的1、债务违约的.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债务人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其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债务违约的法律解决方法有哪些债务违约的情况下,能采取非诉讼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非诉讼的方式包括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或者其他的方式和对方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其次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能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在双方
    2023-06-14
    122人看过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一、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1、法人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担保的,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当债务人不还款时,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法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
    2023-04-19
    231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包括什么?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如下:1、有大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2、债务是同一标的。只要债务履行前大多数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不确定,也不确定,就建立连带债务;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相同的目的;4、多数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大多数债权人或者大多数债务人中的一人对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有同样的效力。公司之间连带责任连带债务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实践中,一般按照连带责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
    2023-07-03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法规规定连带债务人违约后该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3
      连带债务人逾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不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 债务加入法律规定包括连带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7
      债务加入中在加入债务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愿意则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预期违约证据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债务的书面通知或者录音、短信等; 2、对方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将来不能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行为的执行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