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一、对于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职工,单位该如何应对
1.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将劳动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并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旦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不包括违法犯罪事实的调查阶段)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若规章制度未规定“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可在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中止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据此,劳动者无论是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还是违法行为被确认而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都可以采取暂时停止劳动合同履行的方式,即中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费,中止的时间也不计算为劳动者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损失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4.如果员工被行政拘留,那么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将该员工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员工被刑事处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其他的法律处罚,用人单位都是不能够将员工给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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