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查封房产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7:51:15 258 人看过

法院查封非常的条件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

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否则,该条后文就不会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房产纠纷申请查封需要多久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法院对于不动产实施查封行为时,其法定查封期限在原则上应当严格遵守不得超过三年之规定;然而,如果申请执行人提出延长查封期限的请求,人民法院须在原定查封期限届满之前完成相应的续期查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2024-05-16
    132人看过
  • 怎样才能申请成功房产查封
    申请查封房产的流程一般如下:1、人民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人民法院工作证,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查册的书面结果等资料办查封手续;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公安机关查封房产的期限公安机关查封房子的时间段最长是三年。1、如三年内房屋的产权拥有人仍然没有把欠款还上,那么在查封有效期到期前的一个月,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2、如果产权拥有人不想让自家的房子一直处于查封的状态,那么要赶紧筹备拖欠的款项,并且尽快把拖欠的款项还清,这样才不会影响房屋的产权问题,同样也能够方便自己可以在合适的时间段内,出售出去或者是出租出去;3、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4、冻结存款的期
    2023-07-01
    122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查封 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一、什么是房产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
    2023-07-30
    233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多久查封,查封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财产保全多久查封,查封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手续齐全,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给法官,正常第二天,法官有空就可以查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
    2023-06-06
    475人看过
  • 申请查封对方公司账户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查封对方公司账户的条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诉前保全,在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查封对方的公司账户;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进行诉中保全,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对方的公司账户一、案件在执行阶段还需要保全吗一般不需要,但仍可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
    2023-06-21
    370人看过
  • 查封的房产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查封的房产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查封房产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3.申请执行依据,如某案件民事判决书;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5.事实与理由;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
    2024-02-24
    202人看过
  • 离婚申请财产房产查封保全怎么做?
    一、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二、财产保全的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三、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不仅会转移动产,还有可能转移不动产。(
    2023-04-27
    179人看过
  • 房子被法院查封申请解封流程
    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第二种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再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处置之前先通过查封限制房屋的所有权。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要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查封呢,第一,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第二,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法院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如果法院查封错误,或者根本不存在欠付的债务,那么被查封房产的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如果是在保全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保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是在执行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查封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还能住吗依据最高院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法院可以查封房屋,得
    2023-07-29
    305人看过
  • 申请查封财产期限多久
    检查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案件重大复杂,确实需要更新的,应经设区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5天内重新制作检查决定书和协助检查通知书,每次更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检查期满,未办理更新手续的,检查自动解除。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有关当事人更新。法院查封财产的时间是多久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有期限为6个月,可以再延长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
    2023-08-05
    258人看过
  • 2022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条件
    一、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也就是说,你欠于某的承包
    2022-09-19
    447人看过
  • 如何申请查封债务人的遗产
    关于申请查封债务人的遗产,债权人可以写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
    2023-03-15
    266人看过
  • 房产查封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房产查封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申请人一:姓名,性别,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异议申请人二:姓名性别,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被异议申请人:北京xxxx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xxxx法定代表人:xx异议事项:xxxx法院(xxxx)xxxx事实与理由:xxxxx基与以上理由,法院在执行(xxxx)x法执二字第xxx号公告涉及的房产时损害了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致xxx市xx区人民法院异议申请人:___________二、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能贷多久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能贷多久?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三、房产证抵押要什么条件(一)房产证抵押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022-10-07
    75人看过
  • 法院查封的房产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法院查封的房产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法院查封的房产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主要的就是因为这并不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噢,行政复议的范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四)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
    2024-01-23
    365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查封房产怎么交费
    一、强制执行申请查封房产怎么交费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费用在执行到财产时优先扣除,不预告向申请执行人收取。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的,申请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
    2023-04-24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申请解除查封的房产还能申请继续查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买了查封的房子怎么申请查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4
      按照规定,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已实际占有、没有过错,那么即使买到查封房,只要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作出说明,法院就会将房屋解封。
    • 房产法院查封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查封房产的条件是: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
    • 法院冻结房产查封的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 房产查封申请异议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04
      对于法院查封房产异议的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案中,在胡某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