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要约收购及其豁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6:22:09 66 人看过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一、怎样处理被公司收购后的原股东

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针对公司被收购的类型来分:一是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二、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需要了解拟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2、需要了解被收购公司员工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能力;3、了解被收购公司的产品和市场信息;4、在签订收购协议时,最好请律师代为书写;5、关注被收购公司是否存在泄密债务或无形未到期债务。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收购规则,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三、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的区别

1、从收购目的看,部分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全面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2、从收购结果看,全面要约的结果:一是收购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在目标公司股东不同意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东不同意出售股份的情况下,收购人只是收购了部分股份。3、从收购成本看,部分要约事先锁定欲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可降低收购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的豁免包括哪些
    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准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的已发行股票。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投资者在符合下列情形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1)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者共同持
    2023-06-15
    469人看过
  • 要约收购豁免的相关问题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种情况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好象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各个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股份转让也可以看成是收购行为。(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借壳上市的收购者通常利用本条款达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收购者寻觅到了陷入财务困境的符合要求的目标上市公司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受让目标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公布资产重组方案,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此时收购者公布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优良将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要约收购豁免,因此收购者注入或置换进上市公司的资
    2023-07-10
    188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如何写
    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如何写,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要包括哪些内容,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格式是怎样的,本文为您详细解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教您如何写好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第二条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但符合《收
    2023-06-05
    122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对公司是利好吗,要约收购有哪些特点
    一、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是利好吗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不是利好。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是属于利好的消失。二、要约收购的特点要约收购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三、豁免要约收购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
    2023-06-26
    164人看过
  • 股权收购豁免
    股权收购
    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由于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成本相当高昂,而要获得证监会的豁免难度较大。因此,该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了限制了绝对控股权的转移。以新太科技为例,1999年11月远洋渔业第一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与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辽渔集团将向新太新技术以每股2.453元之价格转让其持有的66311063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但由于面临全面收购要约的问题,无奈2000年4月2日双方重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向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出让其所持其国有法人股29.9%的股权,计56648594股。因为这个原因,目前辽宁省大连
    2023-06-09
    334人看过
  • 要约豁免说明什么
    一、要约豁免说明什么要约收购豁免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二、要约收购的特点有哪些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三、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
    2023-06-04
    473人看过
  •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期限和条件
    1、豁免要约收购条件收购人符合下列豁免要约收购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上市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收购方为挽救公司进行了收购,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组计划。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并控制公司30%以上的股份。买方持有或控制一家上市公司30%以上的已发行股份,这是法院裁决中申请股份转让程序的结果。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豁免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对收购人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给予豁免的决定;如果获得豁免,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其股份或控制权,当相关方满足以下豁免条件时,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文件:1。合法持有和控制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增加其控
    2023-05-07
    66人看过
  • 收购人申请要约豁免的基本条件
    依据《证券法》的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因此,当发生上述情况时,若想避免强制要约义务,必须向证监会提交申请,请求豁免要约义务。依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决定》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
    2023-06-09
    426人看过
  • 利空兑现!豁免要约收购前景展望
    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投资者而言,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是属于利好的消失。关于豁免政策国际法上的国家豁免也称国家主权豁免或国家管辖豁免。国家豁免泛指一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该国的行为免受所在国法院的审判,其财产免受所在国法院扣押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2023-07-17
    405人看过
  •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强制执行豁免。具体内容如下:1、司法管辖豁免,除非一国家明示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受理以该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国家的财产为标的的诉讼;2、诉讼程序豁免,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的情况下,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或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3、强制执行豁免,即使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依其判决对该国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豁免权的特征如下: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
    2023-07-18
    462人看过
  •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意味着什么
    1.管辖豁免。除非一国明确同意,否则任何其他国家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财产的诉讼。当一国放弃其管辖豁免、自愿向其他国家法院提起诉讼或自愿对其他国家法院的诉讼作出回应时,未经该国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对该国或其财产采取程序性强制措施。即使一国放弃其管辖豁免,自愿向其他国家法院提起诉讼或自愿对其他国家法院的诉讼作出回应,未经该国同意,其他国家的法院不得根据其判决对该国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是指在国际民事交流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享有不受其他国家管辖和执行措施约束的权利。豁免的必要性是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的实施,是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承担的神圣职责。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豁免权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有效手段2.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的规定。赋予律师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和保障,确立律师豁免权是实现法治的
    2023-05-07
    482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哪些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三个月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获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三)上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四)基于法院裁决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用本条款申请要约收购豁免时收购者需注意引起股份转让的裁决的主体只能是法院。一、要约和签订合同的区别(一)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
    2023-04-01
    433人看过
  • 解读"要约豁免"
    要约收购豁免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3、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6-09
    257人看过
  • 强制要约收购的豁免申请条件有哪些?
    基于鼓励上市公司收购进行搞活市场的角度出发,2002年9月12日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8条、第49条、第51规定,收购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三)免于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收购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1.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3.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4.于法院裁决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2023-06-09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如何给卖方豁免收购要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
      如何豁免要约收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彼此具有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同省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般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
    • 主力豁免要约收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要约收购义务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 有关金融机构对要约收购的豁免申请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基于鼓励上市公司收购进行搞活市场的角度出发,2002年9月12日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8条、第49条、第51规定,收购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三)免于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收购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1.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
    • 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三个月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获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
    • 什么是债务豁免债务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