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自已的名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1:21:21 59 人看过

一、怎样保护自已的名誉权

保护自己保护名誉权的方法是名誉权受到侵害之后,要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有维权意识是保护自己名誉权的最好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二、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流程

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5、因为人民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

6、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7、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诉讼参与人。

8、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名誉侵权的认定

应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1、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要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3、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4、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目标的谩骂,无针对性,不构成侮辱行为。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诽谤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心态。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行为,它包括以捏造。夸大和歪曲事实的行为来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

3、诽谤行为具有公然性和针对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权被侵害时怎样维护
    一、名誉权被侵害时怎样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名誉。当他人侵害到自己的名誉权之时,可以先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及时保留相
    2023-05-03
    148人看过
  • 荣誉权名誉权的地位是怎样的
    荣誉权名誉权的地位是平等的,同名誉一样,荣誉也是对公民和法人在社会关系中地位的一种评价,两者虽同属人身权并有相似之处,但其区别是明显存在的。同名誉权比较,荣誉权有下例特征: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均可享有。所以荣誉权只有那些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荣誉称号的特定的公民、法人才能享有;而名誉权则是每个公民、法人均享有的权利。2、内容不同。荣誉权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授予的种殊荣,即特殊的名誉其评价是积极的;名誉权是社会对每个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评价即公民、法人的声誉。3、取得方式不同。荣誉权的取得要履行一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授予的,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的一种权利。荣誉权具有可剥夺性,而名誉权为公民法人终生享有,除非
    2023-03-20
    79人看过
  • 论死者的名誉权及其保护
    关键词:死者名誉权近亲属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理论界颇有争议,法律也未明确予以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困惑。在天津市因《今晚报》刊载连载小说《荷花女》引起了关于死者名誉权保护的争论,进而波及全国法学界,随着该案的判决,以及类似案例的判决,加之最高法院几个权威性批复的公布,首次明确死者应享有名誉权。这是我国民事司法上一大突破,是法律进步一大表现。如何准确地理解保护死者名誉权,无论是在实务上还是在学理上,仍然具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一、死者享有名誉权的理论依据通常所说的死者名誉是指人们对死者生前的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人死后其肉体和精神归于消灭。但死者生前的行为和表现,并未因其死亡而消失。死者生前表现仍然可以作为人们的评价对象,因此死者的名誉应受法律保护。此依据在于名誉具有约束人们的行为作用,如果公民死后,名誉得不到保护,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作为一道德标准,就会失去约
    2023-06-07
    403人看过
  • 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怎样保护
    一、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怎样保护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的方式:1、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驰名商标的申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在认定侵权时,应当依据该商标的涉及范围予以保护,不完全以申请范围为依据;3、其他特殊保护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确定的驰名商标保护范
    2024-01-10
    127人看过
  • 名誉权怎样维权
    一、名誉权怎样维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2、要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被侵权人一定要保存被侵权的证据,必要时要通过公证、鉴定等方式对证据予以固定。3、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
    2023-05-03
    482人看过
  • 怎么保护烈士名誉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保护烈士落实到具体部门,对不尊重烈士的行为给予处罚,同时还需要各界共同努力。烈士评判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条例还对烈士评定工作的程序予以明确。根据条例,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
    2023-06-01
    261人看过
  • 名誉权有最长保护期吗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因此,除了我国宪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很重视这项权利的保护之外,《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023-05-09
    127人看过
  • 名誉权维护途径以及侵害名誉权怎么判
    侵害名誉权可以通过直接和侵权人进行私下协商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侵害名誉权一般会被法院判处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名誉权维护途径名誉权维护途径包括:一是可以直接和侵权人进行私下协商,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可就侵犯名誉权造成的损失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二、侵害名誉权怎么判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
    2023-07-05
    475人看过
  • 诽谤罪与名誉权的刑法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社会诸种自由中,言论、出版自由是人们获得其他自由的决定因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1〕?然而在任何一个法制社会里,言论、出版自由都不可能是无制约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与公民、社会组织人格权的保护,两者之间存在一种两难矛盾和价值冲突。不同国家的立法对两者有不同的偏重。在立法和司法上如何达到公平、公正,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三者如何衡平,形成宪法、刑法等多学科交错的疑难课题。?在刑法典中设置诽谤罪,是对名誉权不受非法侵害的有力保障,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言论、出版自由的制约。因此诽谤罪的立法、理论、司法是否完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Ⅰ对于诽谤行为的制裁,各国立法的通例是不仅在民事上可构成侵权而请求损害赔偿,而且多追究刑事责任,科处短期自由刑或罚金。??微,尽管数额够了,也不能简
    2023-06-11
    114人看过
  • 患者的名誉权保护问题分析
    张某为某单位公务员,在一次体检中,被医院诊断为丙型肝炎。医院一方面填报了传染病疫情卡,一方面向张某单位报告。致使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在单位传开。张某的女朋友因此与其分手,单位的同事也有意回避他,为此,张某情绪十分低落。后张某两次到其他医院复查,两次化验结果均排除了丙型肝炎,但第一家医院对其误诊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张某因此要求那家医院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从此起纠纷来看,医院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个方面来认定。而本案正好符合上述条件:1、张某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权利,名誉侵权强调的是权利人因其社会评价降低而受到的损害。当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传开后,女
    2023-06-08
    84人看过
  • 死者名誉权保护的理论依据
    一、死者名誉权保护的理论依据死者名誉权保护的理论依据如下:1.名誉权说。死者和生者一样享有名誉权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2.准名誉权说。死者的名誉应受到保护,但死者不能像生者那样享有完整的名誉权,不能通过赋予死者名誉权的方式来保护死者的名誉,但是为了保护死者生前的利益,使生者的名誉不受损害,所以由法律明文规定,在名誉方面视同生者享有准名誉权。3.死者近亲属名誉权说。死者因为与近亲属有直接的人身关系,所以他的名誉好坏,直接影响到其遗属的名誉,保护死者名誉的实质和作用在于保护死者近亲属的利益,与其说死者的名誉受到民法的保护不如说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4.死者名誉说。认为应该区别名誉与名誉权两个概念。名誉权作为人身权的组成部分只能由活着的人享有,但作为对人的名誉无论是死者还是生者都应是相同的,法律保护的应是死者的名誉。二、死者名誉权纠纷在什么法院有管辖权死者名誉权纠纷的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民
    2023-07-07
    378人看过
  • 患者的名誉权应该如何保护?
    张某为某单位公务员,在一次体检中,被医院诊断为丙型肝炎。医院一方面填报了传染病疫情卡,一方面向张某单位报告。致使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在单位传开。张某的女朋友因此与其分手,单位的同事也有意回避他,为此,张某情绪十分低落。后张某两次到其他医院复查,两次化验结果均排除了丙型肝炎,但第一家医院对其误诊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张某因此要求那家医院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从此起纠纷来看,医院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个方面来认定。而本案正好符合上述条件:1、张某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权利,名誉侵权强调的是权利人因其社会评价降低而受到的损害。当张某患有丙型肝炎的消息传开后,女
    2023-06-05
    377人看过
  • 名誉权的含义是怎样的,名誉权定义是什么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一、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别人造谣损害了当事人的名声的处理方式:1、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其侵害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若其他人随意造谣损害当事人名称,可在法定情形下才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2、直接报警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有人捏造事实不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一、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有: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
    2023-06-25
    102人看过
  • 怎样区分公民的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权与荣誉权虽然都是人格权,但二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但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的意义?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08-14
    162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损害名誉权的保护规定,损害名誉权怎样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候,侵害名誉权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当公民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侵害人还给被侵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触犯到了
    • 名誉权诉状书应该怎么去写呢,怎么保护自己的名誉权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7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已故人员名誉权可否受法律的保护?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
    • 名誉权保护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
    • 什么是名誉权,保护名誉权的法律依据是如何样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2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