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那些美好的曾经,永远回不去了……”经历了一段感情之殇,周-女士经常如此感叹道。她原本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妹妹,从小她总是愿意让着她;她原本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男友才华横溢,浪漫幽默,他们即将谈婚论嫁;她原本有一个快乐的家,父母和睦,姐妹同心,但这一切美好,都因为妹妹插足她的爱情而被打破。
回想自己上一段恋爱经历,一切仿佛还在眼前,周-女士反复说,男友很优秀,才华横溢,浪漫幽默,不仅多才也多金,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羡煞旁人……
周-女士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她有一个妹妹,姐妹俩天生丽质,长得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相貌清秀端庄。读高中时,邻里就常说她们是“大-乔小乔”再-世(注:三国时的大-乔和小乔合称“二乔”,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名的美女),还夸赞她们是父母的“招商银行”,将来肯定能招到金龟婿。周-女士说,邻里的夸赞让渴望有个儿子的父母心里平衡了许多,父母把妹妹当成心目中的儿子来宠爱。周-女士只比妹妹大4岁,这些都是她长大后听母亲提起的。
虽然周-女士和妹妹都长得清秀可人,但两人的性格却大不同,周-女士比较喜欢安静,性格比较温和;妹妹则比较调皮倔强,性子有点急有点野。周-女士从小就让着妹妹,什么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只要妹妹想要,她都给;即使有时她有些舍不得,但最终父母也会劝她让给妹妹,她觉得自己是姐姐,照顾妹妹,不让父母担心,是应该的。
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父母对姐妹俩的恋爱对象要求很高,这也导致周-女士迟迟找不到对象。直到28岁时,她遇到优秀的章先生,开始了第一段恋情。章先生是留学海归,回国后在企业当企划,很受领导器重,他的出色才华也让同事佩服。章先生家世也很好,父母都是企业高管。周-女士的父母对章先生很满意。过了父母这一关之后,周-女士经常带男友回家吃饭,父母都会为准女婿做他爱吃的饭菜,妹妹也帮着张罗各种细节。
一直都没有找到心仪对象的妹妹对“准姐夫”更是崇拜,经常缠着他讲留学经历。饭后的休闲时光,章先生经常被妹妹一个人“霸占”。看着一家人对男朋友都认可,周-女士心里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姐,我喜欢他,你让他做我男朋友吧。”周-女士说,当妹妹跟她说这话时,她还以为是妹妹调皮闹着玩的,没想到妹妹是认真的。
接下来,妹妹暗地里开始跟她较真。比如章先生到家里吃饭,她要抢着坐在他身边,还撒娇叫他给她盛饭夹菜;饭后就一个人长时间“霸占”他,要他陪说话陪看电视娱乐节目。如果此前妹妹没有挑破,周-女士觉得这些都是妹妹天生可爱,喜欢玩闹而已,但现在妹妹明显是在挑衅。周-女士警告妹妹不要乱来,但妹妹不以为然。此后,章先生每次到家里,都习惯被妹妹“霸占”,周-女士当面对他表现出不悦,但他没把她的不愉快当回事,毕竟他还不知道妹妹“霸占”他的居心。周-女士说,当时她心里明明觉得妹妹是在跟她抢男友,但她怎么也说不出口,说出来谁会信呢。
尽管周-女士觉得妹妹跟自己抢男友有些滑稽可笑,但可笑的事还是真的发生了。妹妹终于当着父母和她的面说,她要跟章先生交往,要姐姐“让位”。父母先是臭骂妹妹不懂事胡闹,但妹妹坚持说她爱上章先生了,而且“亲嘴”了。周-女士后来向章先生求证,章先生也承认,在看电视娱乐节目时,妹妹主动吻了他,他也没有抗拒。周-女士为此伤心不已,章先生承认了错误并请求她原谅。周-女士心软了,原谅了章先生,但再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与妹妹亲近了。
周-女士的悲伤还没消除,妹妹却不断地向她的伤口撒盐,先是央求她把男友让给她,她不言语,妹妹就摔东西,关门绝食。父母也因此对妹妹的态度由臭骂改为安抚。在妹妹几次央求几次绝食相逼后,一直沉默的周-女士也忍无可忍,干脆住到朋友家里。
突然有一天,周-女士接到母亲紧急来电,哭着告诉她妹妹割腕自杀了。她冲回家里看到,妹妹脸色苍白,几乎不省人事,而妹妹醒过来的第一句话,还是央求她把章先生让出来;父母见状,也跟着央求她成全妹妹。周-女士终于被迫妥协,悲伤退出。当她把事情经过告诉章先生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像什么话,这是什么道理啊。”但她还是默默地离开了家,外出工作。
逃离妹妹
前男友想跟姐姐重修旧好
周-女士离家后,伤心欲绝,身心俱疲,两三个月都没办法正常工作。她很担心妹妹,但同时又恨妹妹,她也有点恨父母,从小到大,她什么都让给妹妹,这样还不够,父母还要帮妹妹来抢夺她的爱人,所以她一直没有跟家里联系。她也一直忘不了前男友章先生,但他事实上也背叛了她。他们都是她最爱的人,却都把她伤得这么深。她想割断以前的情感牵绊,换了电话号码,希望开始新生活。
离开家不到1年,前男友通过朋友找到了周-女士。他深深地忏悔当时意乱情迷,跟妹妹亲热,但他始终坚持澄清他们没再进一步发生别的行为。他对她说,他也辞职了,彻底离开了那座城市,他还以为她只是用吃醋来试探他是否喜欢妹妹,没想到她真的单方面结束了他们的恋情。他还跟她讲述了妹妹如何以死逼他就范的荒唐举动……他说,因为他爱着周-女士,也知道周-女士宠爱妹妹,所以他使用了缓兵之计,让妹妹放弃轻生念头。但接下来,妹妹三天两头打电话说要见他,他都以工作忙推脱,妹妹干脆到他工作的地方去找他,他一反抗,妹妹就闹,或故伎重演,以死相逼。
“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你相信我,我爱的是你。我会好好补偿你的。”章先生希望周-女士能再给他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但面对章先生的再次请求,周-女士没有考虑,她第一时间打电话回家,她担心妹妹无法接受章先生宁愿逃跑也不爱她的现实而自杀。果然,电话接通后,父母伤心地向她讲述妹妹因为章先生逃跑而割腕自杀的事情,幸好被及时抢救过来,她现在也想通了,但还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
【法律解读】
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可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但是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原则。根据《刑法》第98条规定,如果被干涉者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干涉者的近亲属可以控告,基层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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