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是否应被视为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22:51 187 人看过

作者:江苏省遂宁县人民法院凌城法院许×杰案:张成、潘莹生前共有9套房屋。1999年1月17日,夫妻俩将房屋捐给长孙张军6号和次孙张丽3号,并进行了公证。2002年10月15日和2003年6月14日,张诚、潘莹相继去世,他们捐赠的财产由张军、张丽管理使用。张军和张丽想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然而,他们被他们的叔叔(张诚和潘莹的儿子)拦住了。张琪和张华认为,作为儿子,他们尽了自己的责任,生养父母,埋葬父母。这些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他们的父母不应该把他们的财产给张军和张丽。因此,张军、张丽将舅舅张琪、张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争议财产属于他们。

分析:

对于本案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财产谁该归谁,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被告人张琪、张华继承。因为被告人作为原房产所有人的儿子,已经履行了赡养、安葬父母的义务。未经被告同意,其父母无权将其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已经作出的行为无效,财产由被告人依法继承。一种观点认为它应该属于原告。因原告与祖父母即被告父母签订的赠与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协议有效,故,根据赠与协议,财产归两原告所有。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本案争议的财产应属于第二原告。本案属于财产所有权认定,涉及赠与协议效力的认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张成、潘莹依法将共同财产捐赠给两原告张军、张丽。双方签订了捐赠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公证。捐赠合法有效。2捐赠财产归原告所有。因此,根据捐赠协议,本案争议财产应归两原告所有。这部分财产不是捐赠人的遗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因此,第二被告认为该财产是其父母的遗产,应由其继承的理由不能成立。现在房屋面临拆迁,根据相关规定,两原告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两被告不应妨碍其权利的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
    2023-04-25
    10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被视为工伤?
    视为工伤,即视为工伤。工伤的初衷是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些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也享受工伤待遇,即:,他们被视为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48小时内因突发疾病致残或者经抢救无效;(2)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抢救、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该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在执勤时受伤致残,并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且在到达雇主后再次发生旧伤;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福利
    2023-05-07
    21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丧失财产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一、民法典中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父亲去世儿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子女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因为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
    2023-03-25
    3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对财产有继承权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
    2023-04-21
    40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
    房产继承是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1.房产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后才可进行;2.继承人应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3.房产继承的应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4.房产继承符合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祖父母房产继承人有哪些祖父母房产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赡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产房子过户什么人不能继承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
    2023-04-06
    16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1.房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2.具有法定继承权或者根据遗嘱的内容,享有继承权;3.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进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怎么办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可以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如果其他继承人在遗产分割的时候没有发现,可以在发现之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该部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三、遗产继承超过债务怎么办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2023-05-0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这种情况下我可否继承爷爷的财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这个收养是事实收养还是通过民政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如果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了收养关系,你的父亲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解除
    •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放弃继承财产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2
      放弃继承财产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提出,在这个时间内没有说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放弃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 继承人在何种情况下丧失遗产继承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继承人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况:继承人为了提前继承遗产杀害被继承人;为了独吞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其他的行为。
    • 房产在被继承人自书情况下,是否需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房产继承,以前要求强制办理继承公证,即使有自书遗嘱也要公证,不然不给办理过户。但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已经取消了继承中强制公证的规定,所以,只要自书遗嘱有效,不办理继承公证也应当给予办理继承过户。
    • 继承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继承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
      情形出现继承权丧失,根据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判决,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