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苏省遂宁县人民法院凌城法院许×杰案:张成、潘莹生前共有9套房屋。1999年1月17日,夫妻俩将房屋捐给长孙张军6号和次孙张丽3号,并进行了公证。2002年10月15日和2003年6月14日,张诚、潘莹相继去世,他们捐赠的财产由张军、张丽管理使用。张军和张丽想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然而,他们被他们的叔叔(张诚和潘莹的儿子)拦住了。张琪和张华认为,作为儿子,他们尽了自己的责任,生养父母,埋葬父母。这些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他们的父母不应该把他们的财产给张军和张丽。因此,张军、张丽将舅舅张琪、张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争议财产属于他们。
分析:
对于本案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财产谁该归谁,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被告人张琪、张华继承。因为被告人作为原房产所有人的儿子,已经履行了赡养、安葬父母的义务。未经被告同意,其父母无权将其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已经作出的行为无效,财产由被告人依法继承。一种观点认为它应该属于原告。因原告与祖父母即被告父母签订的赠与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协议有效,故,根据赠与协议,财产归两原告所有。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本案争议的财产应属于第二原告。本案属于财产所有权认定,涉及赠与协议效力的认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张成、潘莹依法将共同财产捐赠给两原告张军、张丽。双方签订了捐赠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公证。捐赠合法有效。2捐赠财产归原告所有。因此,根据捐赠协议,本案争议财产应归两原告所有。这部分财产不是捐赠人的遗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因此,第二被告认为该财产是其父母的遗产,应由其继承的理由不能成立。现在房屋面临拆迁,根据相关规定,两原告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两被告不应妨碍其权利的行使。
-
兄弟姐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继承财产?
214人看过
-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构成数罪
204人看过
-
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被视为丧失继承权?
461人看过
-
员工如何在何种情况下被视为自动离职?
435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商业广告可以被视为要约?
487人看过
-
工资拖欠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被视为违法
161人看过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
这种情况下我可否继承爷爷的财产?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这个收养是事实收养还是通过民政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如果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了收养关系,你的父亲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解除
-
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8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继承人继承权的放弃方式只能是书面形式而不能是口头形式,以口头形式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夫妻在继承个人财产时,是否应将这些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如果结婚后遗产继承没有明确是给一方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何种情况下调岗降薪方可被视为合法行为?湖南在线咨询 2025-01-14在以下情况下,公司进行调岗调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 用人单位有合理的调整工作岗位的理由; 2. 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提供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详细说明; 3. 双方就变更工作岗位达成一致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一顺位继承人财产分配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1.先划分丈夫的财产范围 即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丈夫个人的财产(如其婚前财产等)作为丈夫的财产 2.然后划分第一继承人,即妻子,子女 3.区别情况继承: 原则上每个继承人都拥有平等的份额 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 失去劳动能力的子女应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