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05:13 446 人看过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一、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多种,比较常见的违约情形如下:

1、延迟支付房款或者交付房屋;

2、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4、签订合同后,将房屋擅自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能退定金吗

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支付定金的,买受人没有支付定金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卖方违约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的违约责任主要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如何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和实际违约情况确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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