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其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项目运作制增加了清算的难度,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规范等原因影响了清算工作进展。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近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对比新旧政策的变化,增加了“项目管理”、“核定征收”、“税收优惠管理”、“清算审核期间及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各环节的要求,初步解决了项目运作过程中房地产公司管理不规范的普遍问题,可以有效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面对新规程的影响,企业应该注意有以下变化:
1、进一步增加政府执行力度。新政策中增加了文件依据、明确了纳税人的责任和税务机关的工作范围,增加了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修改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条件、明确了房地产项目竣工的定义,并首次明确了清算截止日的规定。
2、规范中介机构鉴证报告新政策将《鉴证报告》的模板进行了调整,首次提出了企业自行申报使用《清算报告》模板。同时,中介机构的土地增值税鉴证服务,不做必需限定。而且申报材料有较大变化,比较明显的变化是材料清单增加“《清算报告》”、“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删除了税务机关对清算报告进行审核的相关程序规定,删除了清算处罚内容,明确了税务中介机构的责任、权利和出具《鉴证报告》的相关规定。
3、细化收入计算方式新政策明确了营改增之后收入的确认,将清算中扣除的成本、费用、配套设施等核算均作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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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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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新规定具体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8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实施项目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从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对纳税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做到税务管理与人项目开发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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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有什么新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国家规定的加计扣除项目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对取得土地(不论是生地还是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即转让的,审核是否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核实有无违反税收规定加计扣除的情形。(二)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仅进行土地开发(如"三通一平"等),不建造房屋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是否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是否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开发土地的成本之和计算加计扣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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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时候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也提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整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表。(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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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0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对于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的外币收入,应当按实际收款日或收款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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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第9条有什么新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1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