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被许可人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行业,从事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理应被认定为行政特许行业。因此,被许可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是有法可依的。但是,为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行业,没有纳入行政特许行业,没有被安排法律义务?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已近一年,政府管理城市房地产,还是以七仙女下凡方式,制定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用行政政策调控取代《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调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4年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法治政府的鼓号大作,我们甚至也可以看到七部门、八部门参与到依法行政的合奏演出中,但是,它们为何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方案时,集体遗忘了《行政许可法》呢?
或许有人说:根据国际惯例,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自由竞争行业,不应当认定为行政特许行业。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法律制度,也是按照国际惯例安排的,房地产行业成为自由竞争行业,这就是正确学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法律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土地理论上是全民的,实际上由政府管控的,公民无法自由行使土地用益物权的。因此,国际惯例说否定了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中国实际,显然忽视了房地产行业在从事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的显著特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之下,亦在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基本格局不发生大的变动条件之下,城市房地产行业纳入行政特许行业,依照《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是可行的吗?
一、法律上是可行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和相关规定,为依法管控城市房地产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历经法律专家七年抗战、横空出世,此法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是可以用于中国实际的。《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规范设计,在私权发达社会可能法律文化意义稀弱,但是在公权膨胀社会,法律文化意义十分突出,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行为量身而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行业,依照《行政许可法》之规定,纳入行政特许行业管理,管理相对人难道不服?此官司就是打到联合国和银河系,政府也是胜诉一方。
二、经济上亦是可行的,政府可以获得特许收益。
政府放弃发展城市人居事业发展的法律义务,一方面放弃的是政府对社会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放弃的是政府的行政特许收益,放弃的是正当赚钱机会。政府实施城市房地产特许经营制度,可以依法招标政府人居房产修造,从而取得政府的行政特许收益。此种收益,与现今政府招标、拍卖城市土地比较,克服了政府招标、拍卖城市土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的法律冲突,关键是行政特许收益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克服了获取最大利润房地产企业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价格颠覆。
但是,为何政府组织生产的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滑稽地滑落到总开发量的2、3%?为何政府自动放弃正当赚钱机会?显然,这里面存在巨大的迷局――真正的公家即政府赚了,私人便无赚。这个私人,是一个社会联合,是掌握资源者与私人企业的不当联合。无数公开案例揭示,是部分公权力具体操作人与房地产商人的利益关系,导致了政府人居房产萎缩,导致了社会联合产生隐秘私人,他们在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场域中,在缺乏规制状态下操作价格发飙。
公权力具体操作人与房地产商人的利益关系,非经法律整治不可克服。城市房地产业,非经特许法律规制其隐秘结构不可摧毁。实行特许经营,政府取得的特许收益,可用于政府公共开支和支付政府运转成本。根据《行政许可法》,将城市房地产行业纳入行政特许行业,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七部门、八部门应当克服对《行政许可法》的集体失忆,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归位采纳法律调控手段。政策通常增加房地产成本,进一步促进交易价格畸变;法律调控,克服政出多门,是经济控制的最佳手段。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打碎房地产价格迷局的利器。城市房地产行业纳入行政特许行业,实施有效特许管控,是社会价格体系得以稳定、经济安全得以确保的法门所在。运用《行政许可法》思路,尽快制定《住房发展法》或行政法规,明细城市房地产特许管理制度,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之所需。
-
论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的法律规制
174人看过
-
对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全文
174人看过
-
房产调控政策需有法律注脚
395人看过
-
换个思路看房价调控
61人看过
-
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
153人看过
-
调控终落地首次运用金融政策调控房地产
190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
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手段主要包括哪些?如何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目前,我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手段主要集中于住房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重税,虽然起到了加大住房投机成本、抑制投机需求的作用,但在供求紧张的市场环境下,这些税收成本最终多是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国家信息中心在其发布的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报告中指出,较高的交易税和零持有税使得一部分居民保有住房的意愿增强,也限制了存量房地产的正常流转,更加剧了住房供应矛盾。从国外的经验看,目前的税
-
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2011年02月16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限购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和讯财经原创)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
-
房地产调控的要点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一、暂停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禁止消费贷款购买住房。二、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国将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国。部分城市限购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四、囤积土地的房地产企业将停止发行股票债券而不发放贷款:对于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暂停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土地,商业银行将停止发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