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执行一般保证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1-12-12 01:05:33 426 人看过

一、什么时候可以执行一般保证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能否执行

质量保证金乃是合同一方就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向对方所作的一种承诺。这一承诺为合同价款中的特定部分的给付设定了特定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标的物的质量合格。这意味着,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那么付款义务方就必须向对方给付该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般什么时候可以会见律师
    一、一般什么时候可以会见律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
    2024-02-05
    232人看过
  • 债权一般什么时候可以转让
    债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就能够转让。即债权属于合法存在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在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后,就可以进行转让。一、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要签字吗债权转让协议无需债务人签字,只要债权人和受让人自愿协商一致签字,内容合法,债权转让协议即生效。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并不是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但它却影响转让后债权对债务人的效力。出于对债务人的保护,如果未进行充分、有效的通知,则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二、有债权债务纠纷这个案由吗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由法院确定,债权债务纠纷可以是案由。在审判实践中,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也就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另一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债
    2023-02-24
    315人看过
  • 死刑一般哪些时候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10日上诉期内能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上诉的判决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法院即中院执行。原审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一、死缓是不是就死不了了判决死缓的人,两年后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2023-03-14
    450人看过
  • 一般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保证金专户内资金吗
    担保人以银行专户为银行提供担保的,银行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享有质权。在银行对债务人继续享有债权的情况下,即便此前担保的债务已实际清偿,也应优先保护银行质权。担保人的一般债权人,不得申请执行该银行专户内保证金。什么是一般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是指拥有无担保公司债权的人。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因其本息没有直接财产担保,所以一旦公司破产或清理,普通债权人只能行使求偿权,且求偿顺序位于有担保公司债权人之后,因此其损失往往最重。所以,在公司面临破产危险时,债务人(公司)往往与普通债权人达成合解协议,一方或双方作出让步,放弃或改变自己的权利,以避免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使普通债权人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23
    424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什么时候执行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500万什么时候执行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所以,超过500万元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二、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形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自申请之日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是根据各个地域国税局的规定,正常是7-15个工作日,最长时间为40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
    2023-06-15
    191人看过
  • 一般什么疾病可以监外执行
    1、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
    2023-03-19
    224人看过
  • 强奸罪一般什么时候可以立案
    强奸罪如果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无论何时,都可以立案。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一、嫖宿幼女罪立案标准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第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不管是否达到了奸淫的目的,都要被立案追究。二、强奸和猥亵有什么不同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
    2023-04-01
    174人看过
  •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被执行吗,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能被执行吗抚恤金和丧葬费能被执行,但是一定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死者需要偿还的债务,或者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这些情况法院都可以执行。二、抚恤金和丧葬费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一般是7个工作日后发放,但如果申请人手续不完备,那就需要更多时间。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三、抚恤金和丧葬费怎么分配抚恤金分配比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院一般
    2022-06-17
    270人看过
  • 保证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追偿权。(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一、房屋贷款可以父母做担保人吗买房贷款,父母可以做担保人的,但是银行对父母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的,父亲年龄不得高于65周岁,母亲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欠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欠条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
    2023-03-23
    119人看过
  • 担保一般什么时候过期
    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过了其约定的期限,担保时间就过期;但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后,担保时间会过期。一、抵押担保期间是否可以约定抵押担保期间是可以约定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则按其约定的期限来确定担保期间;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就是担保期间。二、民法典上的连带责任保证如何计算期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
    2023-03-17
    53人看过
  • 预售证一般什么时候出
    一、预售证一般什么时候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开发商什么时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开发商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规定的,每个地方或区域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是在四证都齐全的情况下,有的地方只要桩基工程完成后出正负0就可以申请了,有的地方则要多层封顶,高层到楼高的1/3以上才行.还有就是期房买卖是国家允许的,因为房地产开发周期性长,资金密集度高,所以国家特许期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允许买卖。二、商品房预售证的条件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
    2023-06-10
    152人看过
  • 一般取保候审是哪里执行
    一、一般取保候审是哪里执行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撤案吗取保候审期间可以撤案。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
    2024-01-27
    193人看过
  • 取保候审要交保证金这个保证金是否可以退,退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还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一、取保候审期间能坐火车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不能离开所居住县、市,所以一般是不能坐火车的,但经执行机关批准除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
    2023-03-09
    470人看过
  • 法院终结执行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执行
    一、法院终结执行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是不可以恢复执行的,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二、法院执行的异议书怎么写法院执行的异议书的书写需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原告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文书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文书号)裁定书对申请人采取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三、法院执行书下
    2023-04-25
    1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般什么时候进行强制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可以执行取保候审保证金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 执行程序一般要什么时候才能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申请强制执行后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随时可以执行
    • 向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执法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以。要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期过即可,一审判决为十五天,二审送达次日。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
    • 行政强制一般哪些时候可以强制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2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此期限届满后便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