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相关知识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51:53 170 人看过

1、房产税的特点是什么?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2、房产税纳税人是谁?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A、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B、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

C、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4、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5、从什么时候开始交房产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11)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12)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13)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1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1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7)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9)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确保司法标准的统一,现就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审理分工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下列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一)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复审决定和无效决定的案件;(二)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决定和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的案件;(三)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复审决定和裁定的案件;(四)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决定和撤销决定的案件;(五)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决定的案件和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报酬裁决的案件;(六)不服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植物新品种复审决定、无效决定和更名决定的案
    2023-04-25
    242人看过
  • 纳税人需要了解的个税相关知识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
    2023-07-19
    190人看过
  • 二手房退税相关知识:税务部门政策解析
    二手房退税退的其实就是契税所减免的部分针对于之前纳税人已经缴纳过的税款,按照目前的调整政策申请契税减免。在进行退税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针对于已经缴纳过契税,但是在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前退房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退还已经缴纳契税的,但如果说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如果出现退房则不会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程序(一)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二)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三)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2023-07-15
    122人看过
  • 与涉外离婚相关的知识问答
    问: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离婚应在哪里起诉?答: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问:如何处理国外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答: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2023-06-05
    70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公证需知相关知识
    一、概述公民或法人从房地产经营单位购得房产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转售给他人的,必须依法与受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向市房地产权管理处申请房产权变更登记。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参与拟定的标准转让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协商拟写。当事人自行拟写的房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年龄、地址,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件号码;《房地产证》编号;房产的座落位置(片区、幢、楼、单元)、面积;房产单位售价、总售价;房价款的交付方法(一次交付或分期交付);房产交付日期;房产用途;违约责任、负责事由;合同生效条件(应规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等。二、当事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023-06-10
    74人看过
  • 国地税合并相关知识
    行政处罚行为
    一、2018年国地税合并时间点方案还提出要求: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税务合并的时间表来了!《方案》要求: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按此分析,国地税合并方案会在9月前出炉!按此来分析,一般区县级的国地税合并方案肯定会在9月前出炉!二、2018年国地税合并方案要点一览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其中提到: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解读:国地税合并终于明确了!会计再也不用跑了地税,跑国税了,以后哪个税务局离你近,就去哪!税务
    2023-04-12
    463人看过
  • 个税清算的相关知识
    个人所得税清算是指员工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四项所得相加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纳税年度已经发生的预缴的税款后,最终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通过个人所得税的APP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是什么意思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实行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所以就可能出现全年预缴的税款大于或小于全年应缴的税额。次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预缴的税款数额大于全年应缴的税额,就形成多缴税额,应该给纳税人退税;如果全年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就形成少缴税额,那么纳税人就应当补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
    2023-06-30
    193人看过
  •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动迁房税费要求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满五年还是不满五年的动迁房都是不用交营业税的。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是满五年唯一的个税是免征的,若是满五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满五年不唯一的非普通住宅个税税百分之二;如果是不满五年的话,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非普通住宅是百分之二。以上是卖家的税费下面是买家的税费:(买家只有一个契税),若是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是百分之一,若不是首次购房的普通住宅契税是百分之一点五。非普通住宅的契税是百分之三。二、交易的注意事项: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
    2023-04-13
    50人看过
  • 知识产权相关手续
    (一)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二)审查阶段(1)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
    2023-02-19
    77人看过
  • 房产异议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一、房产异议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一)提出异议登记注销申请的,既可以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也可以是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作为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在异议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由于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已暂时丧失了公信力,登记机构也暂时不办理权利人的处分登记申请。因此,一旦其得知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的,就会要求注销该项异议登记,以免影响其正常行使权利。(二)异议登记被裁定为不予受理或是驳回起诉的,如何主张权利?作为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其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的,就无法再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其权利。但此时因还在异议登记期间(可以是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也可以是在十五日后),为了避免不当的异议登记给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带来损害,给自己招致赔偿的责任,因此,也可申请注销该项异议登记。(三)异议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提出异议登记后15日以内,异议
    2023-06-10
    102人看过
  • 房地产拆迁评估的相关知识
    房地产产权文件是每个评估师在进行估价时,首先必须掌握的重要资料,是确认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以产权为担保和债权并存和房地产抵押权等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它包括房地产证及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等。这些合法性文件直接关系到评估方法,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制度改革,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市房地产产权管理逐步完善,但过去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致使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权属状况错综复杂,理清房地产产权状况,是估价师在估价日常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同时又是正确估价的基础。一、房地产权属与估价的关系各种房地产产权文件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属内涵各不相同,但都与房地产估价息息相关,例如在城市房屋动迁评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出让,有些
    2023-06-08
    169人看过
  • 廊坊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解读
    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解读(一)问:什么是不动产答: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问: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答: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里的“统一”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即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二是统一的登记簿册;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问: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什么答: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四个环节,即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问: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答: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
    2023-05-29
    306人看过
  • 关税的征收与退补相关知识
    关税征收的过程是税则归类、税率运用、价格审定及税额计算的过程。进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是: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出口关税税率。进出口货物的到、离岸价格是以外币计算的,应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中同价,折成人民币。按照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八天起至缴清税款日上,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三个月仍来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纳税人存款内扣除。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三种情况:1、补征。是指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时,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2、追征。
    2023-04-24
    130人看过
  • 有关杭州留用地的相关房产知识
    最近杭州频频出现留用地一词,许多人不了解留用地的概念以及杭州关于留用地的相关政策,本文介绍留用地的概念和相关政策。所谓留用地制度是指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用农用地(不含林地)面积的10%核定用地指标,鼓励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留用地制度的实施在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给被征地农民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来源。杭州是走得比较快的城市。2002、2005、2008年,杭州相继出台过相关的政策,09年6月10日,杭州市政府更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不仅在诸多实施方面有了更多细则,另外规定合作开发的49%部分,有可能取得单套产权。但与此同时,由于不少村所建设的项目以商业和综合等有稳定收益的经营性项目为主,而且大多选择吸引外来资金参股的形式来合作开发建设留用地项目,也出现了留用地项目量大面
    2023-06-05
    33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有没有人可以解答民事执行的相关知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执行合法原则 民事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并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进行。 执行当事人不平等原则 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有差别。 执行适度原则 也称比例原则,执行措施必须是必要而适度的,要求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必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在执行目的与执行措施之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利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一方面把债务人的痛苦降到最低点,另一方面确保债权迅速、充分的得到实现。
    • 商品房买卖的税费的相关知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首先看您是买房还是卖房。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 1.5- 2.5%。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规费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各
    • 相关知识问答知道侵权多久能起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知道侵权后一般应当在三年提起诉讼,如果法律对于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则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是因以下侵权问题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泉州一休知识产权解答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泉州一休知识产权解答:一,选择那些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如:1101类似群组下有灯、弧光灯、白炽灯、便携式探照灯、安全灯,可以选择灯就可以了,那些只是灯的一个种类而已,那么我们选择灯就可以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二,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
    •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的相关法律知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我国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解的回答,对于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除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外,行政复议机关只能裁决,不能做和解、调解处理。 复议机关可以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达《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征询和解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将和解意愿书面或口头通知复议机关。口头表达和解意愿的,复议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