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为在合同当中所提及的交易地点,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以实际的交易地点为准。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承揽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6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法律管辖范围?
29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程序: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地法院
281人看过
-
合同未约定管辖或仲裁条款,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351人看过
-
个人借条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204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可以约定吗?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35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合同管辖地如何确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时,应当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那么当双方当事人在涉案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借款合同诉讼中如何举证?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合同纠纷的发生一般是基于合同的内容或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不能遵守合同约定等问题,在到法院起诉时,确立管辖法院是很重要的,不然就不会有管辖权异议一说,确立好正确的管辖法院,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内蒙古罡和律师事务所姚慧欣律师解析。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
-
借款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何,法律有哪些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8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具体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7借条上注明管辖法院,那么由借条注明的管辖法院管辖。但借条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能超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的范围。
-
如何确定铁路公诉案件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铁路犯罪的管辖法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