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11:48 81 人看过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是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不是法院。首先,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不能既无事实依据,又无任何正当理由,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受理。具体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当,由重新认定机关审查决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须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申请。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下一步

是事故赔偿问题。对于事故赔偿问题处理方法有:可以自行协商;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向法院民事起诉。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处理的期限也不相同。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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