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不允许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21:16 397 人看过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变更的合同主体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

一、雇主责任险合同纠纷管辖

雇主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中,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关于保险合同的管辖法院,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是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人的生命和健康不能称作为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以被告住所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二、如何变更合同的内容?

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主体变更的条件为:

1、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样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保险不同于其他财产,不方便分割,所以要根据情况来讨论: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保险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个人财产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取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分。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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