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他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
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强制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以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
(3)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4)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而引起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原因则是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
(5)采用的执行措施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较行政诉讼强制措施要宽、要广。
实际上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和法院都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通常绝大多数的行政决定,如果对方在法定的期限里面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的话,那么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单位,就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的流程
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7.付款
付款程序如下:申请执行人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审批,然后就可以耐心等待了。开通了银行短信的最好,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发放款项后书记员会提醒你自行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n(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n(二)划拨存款、汇款;\n(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n(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n(五)代履行;\n(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申请强制执行去单位吗?
252人看过
-
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
264人看过
-
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的办法有哪些
20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单位有哪些?
17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如何执行到位
421人看过
-
单位不履行劳动仲裁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80人看过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单位申请强制执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单位拒不执行已生效裁定的,仲裁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单位强制执行。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保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
-
强制执行时,有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5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
-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2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