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法律含义及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9:33:46 56 人看过

一、损害赔偿的法律含义

损害赔偿的法律含义:

1.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2.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及产品自身损害四种。

二、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

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婚姻一方有重婚;

2.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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