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行拍卖物品等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7:53:03 357 人看过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发[2003]117号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近期,各地陆续反映一些拍卖行拍卖物品和纳税人销售旧货等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无论委托方如何缴纳增值税,一律以向购买方收取的不含本身应纳税额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拍卖手续费等),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委托方以不含本身应纳税额的全部拍卖价款为应税销售额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二、拍卖行受托拍卖免税货物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拍卖行受托拍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第十条和《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条规定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29号)第二点规定的纳税人未超过原值销售自己使用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的属免税货物范围,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三、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征税问题。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和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29号)规定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未超过原值以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条规定标准三个条件的,暂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不同时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条规定标准三个条件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2]29号)规定,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四、古玩字画、旧珠宝玉石(不论是否经过再加工销售),按普通货物征收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等有关征管问题的通
    发布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地税政三[1999]25号各地(市)地方税务局:近接各地反映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一些征管问题,经研究确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文明确前,暂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对民间房屋出典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未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典当机构办理典当手续而自行出典房屋的,按同一地段同一档次的租金标准核定租金收入,由产权人按租金缴纳房产税。二、对房屋抵债的如何征收房产税用房屋抵债的,对产权明确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对产权不明确的由使用人缴纳。三、在征收房产税时对自营和出租如何界定对居民个人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凡其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姓名一致的,或经营者属于房屋产权人直系亲属的,可视为自有自营房产,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否则按租金计征房产税。四、关于供电合同印花税问题对发电厂(站)与电力公司签订的售电合同,应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对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用
    2023-05-03
    117人看过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啤酒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函[2004]98号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最近,省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啤酒行业的税收管征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根据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啤酒行业税收的管征。啤酒,作为我省国税,特别是消费税的重点税源,始终是管征的重点,尤其是2001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以来,全国先后开展了包括啤酒在内的酒类产品税收检查和执法检查,我省在《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实施意见》(闽国税流[2001]67号)的通知中第一次将纳税评估引入啤酒行业的日常税收管征。各级国税部门要重视做好啤酒业的税收管征工作,牢固树立加强管征的意识,切实开展啤酒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工作细致认真,决不能马虎应付,浮于表面。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啤酒生产企业的税收管征。(一)要针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情
    2023-06-07
    176人看过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流[1998]46号龙岩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1998]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1998年4月15日国税函[1998]202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你省龙岩卷烟厂生产的6个牌号规格的卷烟按我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生产企业牌号烟支规格计税价格龙岩卷烟厂红七匹狼25×(64+20)11150元/箱硬条翻盖45元/条白七匹狼25×(64+20)10000元/箱硬条翻盖40元/条富健25×(64+20)3625元/箱硬条翻盖14.5元/条富健25×(64+20)3250元/箱全包装13元/条大金
    2023-06-07
    432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二月八日
    2023-06-07
    206人看过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并入收入核算后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不含第一、二检查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35号)转发给你们,关于如何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工作,市局补充如下意见:一、各分局应根据总局关于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4年度涉外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地税发[2004]278号),加强辖区内重点纳税户的税收管理,尤其是配合市局的“三清”工作,抓好对长期亏损和长期微利外商投资企业的清查工作。二、充分运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算清缴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关审核与分析,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调查跟踪。三、各分局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将辖区内涉外企业重点税源户的收入情况分析上报市局涉外处。如辖区内重点税源户季度缴纳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款出现与上年同期异常增加或异常减少情况,以及由于各类原因引起月份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
    2023-06-07
    377人看过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县级新华书店改制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号:苏国税函(2008)39号发布日期:2008-1-21执行日期:2008-1-21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盐城、扬州、镇江市国家税务局:近接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县级新华书店改制为分公司后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的请示》(苏书[2007]85号),要求明确原锡山等11家县级(区、市)新华书店改制为市级子公司的分公司后,其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能否继续享受国家宣传文化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经研究,现明确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原锡山等11家县级(区、市)新华书店改制后的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通知》第三条“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其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
    2023-06-07
    425人看过
  • 福建省关于开展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函[2002]18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发[2002]73号)的精神,为推动我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烟酒消费税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就做好上述两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时间安排6月上中旬做好宣传发动、人员调配和调查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下旬-7月中旬为检查实施阶段,7月下旬完成总结和整改建制工作。二、具体内容和范围除《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外,根据我省实际,补充明确如下:(一)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对民政福利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多项优惠政策的检查,检查面涉及到国税系统征管质量的内部执法检查和企业依法纳税情况的外部检查。1.民政福
    2023-06-07
    409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检查中有关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号:京国税发(2007)363号发布日期:2007-12-29执行日期:2007-12-29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精神,现就税务检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政策掌握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一、关于发票的检查和处理(一)纳税人按照规定能够取得发票却没有取得发票而以“白条”作为凭证列支的成本费用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其行为属“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罚款。(二)纳税人从非法渠道购买、获取发票(包括倒卖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伪造的发票、开票人与购票人不一致的发票,等等)作为凭证列支的成本费用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按偷税处理。其行为属“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并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罚款。(
    2023-06-07
    46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1394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资产投入新公司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国税发〔2003〕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此批复。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3-06-09
    370人看过
  • 福建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
    发布部门:福建省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流[1999]25号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直属分局,省局直属单位: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1999年3月16日财税字[199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自1999年1月1日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统一由17%降为8%。本通知下发前多征的税款,抵减以后月份应交消费税税额。请遵照执行。
    2023-06-07
    416人看过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普国税流二[1997]4号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现将财税[1997]4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明确以下问题,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纳税人按照国务院国发[1997]5号文梢神,调增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的范围是指从事金融保险业务的各单位,既包括中央直属各大银行,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又包括各类的保险公司,信托、财务公司以及证券交易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包括除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单位。涉及具体单位有:1、银行系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投资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城市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
    2023-06-07
    24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2023-06-10
    218人看过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函[2006]390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应切实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及时了解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强化福利企业退税核查。每年一季度应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上年度增值税征、退税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主要内容:1、福利企业经营规模与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匹配,企业生产销售产品的投入、产出是否合理,经营资金往来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2、福利企业购进原料是否依法取得发票;凡以废旧物资或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福利企业,应结合企业生产设备产能、资金结算等,严格审核原料的采购、领用、结存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接受虚开发票、扩大采购金额等情况。3、福利企
    2023-05-03
    433人看过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6.50-16-12型轮胎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流[1996]104号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单位:对于6.50-16-12型轮胎征收消费税,企业多次反映难以承受。化工部化办生发[1996]118号文明确6.50-16-12型轮胎是为手扶拖拉机等农业车辆设计的专用轮胎,应确认为拖拉机专用胎。鉴此,根据有关税法精神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企业生产销售的6.50-16-12型轮胎,如用于手扶拖拉机的,其未入库的消费税税款给予暂缓征收;除此之外,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请知照。
    2023-06-07
    13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中国税务总局关于拍卖抵税财物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8
      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 拍卖行拍卖的物品要不要缴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般情况下,拍卖物品的时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物品拍出去了,那么要交税5%,保证金会退回。第二、物品没有拍出去,保证金不退,但是不用额外交纳5%的成交税。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抵税财物的拍卖和变卖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9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被拍卖或者变卖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竞买或收购,也不得委托他人为其竞买或收购。
    • 法院拍卖土地增值税哪方纳税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8
      若走拍卖流程,一般由买方负责支付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