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务如何履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5:33
307 人看过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如何承担
77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履行一次性履行到期债务
282人看过
-
担保人应如何处理财产,保证人应该如何履行债务
57人看过
-
国际融资担保中担保债务的履行
197人看过
-
在异地,如何确保欠债人履行债务?
344人看过
-
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
7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最新文章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履行债务债务共同承担债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2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如何承担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1、债务履行期限变更,如果担保人以担保财物担保的,不影响担保人责任承担。如果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不中断、中止和延长,所以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
-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以设定物作担保的,应如何承担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不过借贷过程中,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那么?具体如下、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很多人或许觉得它们是一样的概念、留置人,我们经常会听到“保证人”、“担保人”这两个名词,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其实不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也就是说:抵押人
-
民法中担保人在自行履行债务时如何赔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首先跟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期限偿还。如果到期了还未偿还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偿。 一、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债务未到履行期如何保证债务履行期间的物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