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执行具体怎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0:21:07 174 人看过

执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则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予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公安分局交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拒不缴纳,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公安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做什么用的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载明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卫生局罚款5万不交的后果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教育原则。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6、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是需要限期审理结束的
    2023-03-25
    3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中告知规定应具体
    当前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告知程序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程序,仅有原则性规定,并无详细程序要求,实践中做法亦不统一。笔者试就履行告知程序的有关问题探讨如下:一是关于告知的时机和范围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告知程序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在送达告知书的同时送达处罚决定书。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告知程序的要求。法律规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上述做法的结果是当事人虽然知道了自己的程序权,但已没有行使权利的可能和必要,实质上是行政机关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此外,实践中,行政机关在告知拟处罚结果范围时,往往告知了拟处罚的所有种类、处罚的上下限、处罚的单一处罚种类。笔者认为,这几种告知情形均不符合法定要求,应视为未履行告知义务。其理由是:虽然从形式上看,行政机关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实质上未能保证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辩权。当事人无从知
    2023-06-06
    363人看过
  • 具体哪些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措施有以下这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算不算犯罪记录了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分的种类和期限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三、行政机关委托送达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
    2023-06-20
    16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具体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的原则;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原则等。一、协议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要遵循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二、税务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收缴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小额罚款外,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罚款。三、不适用当场处罚情形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
    2023-06-20
    163人看过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谁具体执行?
    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对燃气公司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可以对燃气公司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可以的,如果存在着相关的行政违法行为的话,完全是可以对此进行处罚的。1、公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
    2023-07-03
    2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无效行政行为的?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明显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辟谣】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真相:是的分析:无效的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的违法行为,没有公认力,从此开始。当然,确定没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没有公认力、确定力和约束力。【提醒】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如下: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行为。2、行政行为内容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程序规定的最低限度。4、行政行为形式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处罚听证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
    2023-08-05
    13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如何进行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当事人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和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提出口头的复议申请。一、对交通处罚不服该如何去处罚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
    2023-04-12
    4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种类及其具体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材料、勘验记录、现场记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登记保存,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证据种类及具体要求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运用证据时,需要非常准确、清楚地知道该部门的各证据种类的具体要求。然后用合法的手段去收集,使之成为证据,这是证据运用的前提。本文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证据分类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中的事实证据及程序证据等予以归纳,然后从行政诉讼法的高度去分析该部门证据的具体要求。内容包括各证据种类包含的证据形式,证据形式的要求,怎样收集这种证据等。除了证据本身的要求外,这里更着重的是从行政诉讼的角度来讨论各证据种类的要求。1、物证
    2023-07-12
    19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具体按照什么规定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一、行政罚款怎么交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行政处罚可当场收缴的金额行政处罚可当场收缴的金额是一百元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
    2023-06-25
    397人看过
  • 法院执行办的具体规定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强制执行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支付内容,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5、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二、强制执行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
    2023-03-28
    465人看过
  • 公示行政处罚的具体信息
    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的原则,由曾经的选择性公示变为原则上无条件的实时公示,市场主体一旦违法必须公示留档,是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的有力约束,同时强力约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公示的责任和义务。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公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2023-07-05
    256人看过
  • - 处罚金执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2.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拘役怎么执行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2、拘役期间的待遇。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犯罪分子在拘役执行期间,执行机关应注意对犯罪分子进行认罪服法、政治时事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等教育,并因地制宜地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根据他们的劳动表现、技术水平等情况,可以酌量发给劳动报酬。这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的规定,是有差别的。此
    2023-07-05
    4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从轻从重怎么界定,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处罚法中从轻从重怎么界定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等,而对从重处罚的情节没有作出规定,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有较严重后果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
    2023-06-17
    428人看过
  • 行政拘留具体应该怎么执行呢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一、酒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酒驾担保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酒驾担保人在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案件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对
    2023-03-06
    34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法规规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0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规章具体能否设定行政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4
      行政规章也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例如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 具体的行使行政处罚权执行是怎样搞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
    • 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不中止执行的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2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与其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民事纠纷调处,不涉及到行政职权,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人事问题应该走人事仲裁,调解就是自愿,所以也不能复议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 行政处罚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规定有哪些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8
      1.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的制裁。 2.我国大量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规定有行政处罚,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系统地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种类、实施机关、处罚程序等作了规定,是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 3.行政机关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