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02:19 444 人看过

1.高处作业的概念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以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发生,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对员工而言,当员工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2.高处坠落事故易发时间

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16时,其中10时~11时是事故发生最多的时间,这主要原因是每天10:30~11时,下午7时~9时、凌晨3时~4时员工在收工前交接班时间放松了警惕。

节假日前后,为了欢庆节假日,思想上分散与其他事宜,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特别是有很多员工利用节假日期间返家及回工地等,而疏忽、放松了安全意识警惕。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许多肇事者,是因为家庭中有不愉快的事,例如:夫妻关系不和,家人生病等,不能集中思想,身在工地工作,但心思却在其他地方。

高处坠落受害者,极大部分是青年,年龄在22~26岁之间,原因是青年人缺乏现场安全知识,仗着自己有气力,天不怕,地不怕,有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人向他们进行提醒和阻止,他们只当是耳边风,听不进人家的忠告,冒险蛮干的现象较多。

高处坠落的地段和环境多数为预留洞口、阳台上、电梯井、楼梯口等建筑物的临边和垂直运输的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四口危险地段。

在“四口”、“五临边”等高处作业前和操作过程中,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盲目施工,怀着饶幸心理,这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高处作业对员工的要求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体检格后,才能从事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或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入工具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北京造纸厂高处坠落事故
    1982年11月12日,北京造纸厂发生了一起死亡1人,重伤2人的伤亡事故。这是一场没有安全措施的施工酿成的悲剧。1982年初,北京造纸总厂为了盖职工宿舍,决定迁建三号存料大棚。造建任务由一家金属结构厂承包。后来,金属结构厂因嫌造纸总厂清理现场速度太慢,便中止了承包合同。造纸总厂决定自己承担这项工程,由主管基建工作的副厂长孙某负责。10月中旬,孙某在布置造建任务时,强调要加速造建进度,对施工安全却没过多强调。设备科副科长贺某接受任务后,连个安全会也没开,就让工人开始施工了。在施工中,孙副厂长一次也未到过现场。这次施工,不仅没有具体的安全措施,甚至连设计图纸、工艺要求、质量标准也没有。工人没有明确分工,混岗作业。在高10米、长48米的料棚周围的施工现场,没有一组脚手架,没有一片安全网,安全带没地方挂,就由二人拽着。工人们在上面干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胆颤心惊。有的工人怕危险,不愿上。贺副科长
    2023-06-06
    417人看过
  • 预防高空坠物及应对事故的赔偿建议
    高空坠物赔偿具体情况如下: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对他人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施工单位发生坠物事件的,由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4、如果建筑物已经建成并归所有人所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应承担法定责任。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赔偿1、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赔偿伤者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伤者残疾的,还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伤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高空坠物的应对措施:在各楼梯口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抛撒垃圾;在每栋楼下合适位置安装专门用于监控高空
    2023-07-12
    212人看过
  • 谈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谈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针对发生的原因提出几点具体措施。关键词: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原因;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相对手工操作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导致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其发生率及死亡率所占比例极大。根据建设部公布的事故消息: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0起,死亡582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40起,死亡25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6.24%和44.16%;2004全国共发生施工事故169起,死亡199人,其中高处坠落事故88起,死亡9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2.07%和48.74%。事实表明高处作业事故发生率较高。为此,对建筑业施工高处坠落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事故原因及防治措施是非常必要的。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人的因素,首先
    2023-06-06
    362人看过
  • 溜井坠人事故预防对策
    法律综合知识
    1.溜井的安全防坠措施如照明、格筛、井盖或栏杆等必须完善可靠,并经常检查,在使用中发现防坠装置损坏要及时修复。2.在溜井翻矿处,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保险钩、配备安全带、确保作业人员安全。3.对暂时不使用的溜井要及时盖上井盖,以防止人员坠入。冒顶塌方、底板塌陷、爆破伤人、溜井坠人是冶金矿山企业中最易发生的几类事故,本人从事矿山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多年,从实践中摸索出来一套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对策,这些方法可供其他矿山企业参考。
    2023-04-24
    77人看过
  • 防止物体坠落事故的措施集锦
    防止落物伤人措施如下: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2、注意检查房屋;3、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4、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处作业如何防止落物伤人高处作业防止落物伤人的方法如下: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5、从事高空作业时
    2023-07-12
    267人看过
  • 有哪些措施可以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一、有哪些措施可以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高空坠物意外的有效避免:1.对于户主来说,要按时检查阳台,对于花草等容易坠落的物品尽量避免放在阳台;2.公民不从高空乱丢物品,包括小物件或者家庭垃圾。《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坠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高空坠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
    2023-10-02
    322人看过
  •  高空坠物:预防伤亡的关键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通常不会因为高空坠物没有导致人员受伤而涉及赔偿问题。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即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同时,其他业主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寻找线索或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如果高空坠物没有导致人员受伤,那么通常不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
    2023-11-08
    404人看过
  • 某电信综合楼吊篮高处坠落事故
    一、事故简介2003年6月20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吊篮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项目工程于2000年2月22日开工建设。发包方为信阳市某电信局,总承包方为江苏南通另一建筑公司(一级资质),该公司(一级资质)作为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联营单位,参加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洛阳某建筑监理公司。该综合楼的主体结构于2001年10月29日封顶,工程基本竣工时间为2002年12月30日。2003年南通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人员相继撤离现场,2003年3月5日,信阳某电信局与南通某建筑公司另行签订了12万元的零星收尾工程的《工程施工协议》,该建筑公司留少量人员作工程收尾工作。2003年6月20日上午6时30分许,该建筑公司装潢组丁某等3人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因电动升降吊篮屋面挑梁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吊篮下滑倾
    2023-06-06
    97人看过
  • 预防顶板冒落事故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1、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地测部门要做好顶板压力预测预报工作。2、综采工作面初次来压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采煤作业规程,地测部门作好观测和记录,总结来压规律。3、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超前别顶。4、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刹顶别帮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5、巷道的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梁断柱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在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6、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7、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2023-06-06
    448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一、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颅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颅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
    2022-10-08
    171人看过
  • 工地高空坠落事故的赔偿问题
    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通过工伤赔偿途径进行索赔,用工单位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全部赔偿。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找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进行索赔,具体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来分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系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而致死亡的,死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一、工地受伤应该找谁赔偿工地受伤应该找谁赔偿具体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2、按照雇佣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
    2023-06-20
    193人看过
  •  预防高层住宅楼高空坠物的方法
    预防高层住宅楼高空坠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不经意的抛掷物品;2.注意检查房屋,确保结构安全;3.购买高空坠物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4.关注警示牌通告,及时了解相关规定;5.尽量走内街,避免靠近窗户等易受高空坠物物砸到的位置;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及时关好窗户;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预防高层住宅楼高空坠物:1.避免不经意的抛掷物品。2.注意检查房屋,确保结构安全。3.购买高空坠物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4.关注警示牌通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5.尽量走内街,减少被高空坠物物击中的风险。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避免高空坠物。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发生时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高 层 住 宅 楼 如 何 应 对 高 空 坠 物 ?高层住宅楼是人们居住的重要场所,但也存在着高空坠物等安全问题。为应对高空坠物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
    2023-09-12
    430人看过
  • 预防装修高空坠物措施
    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注意检查房屋。住在底楼如何防止高空坠物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5、关注警示牌通告。6、尽量走内街。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3-07-17
    415人看过
  • 有哪些预防高空坠物的方式?
    1、路过高层建筑的时候,尽量走有防护的内侧,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或选择贴着墙根行走,因为高空坠物的运动轨迹会是一条抛物线,靠着墙根一般不会被砸到。不要只顾低头玩手机或跟朋友聊天,最好先抬头看看,然后快速通过。2、在各楼梯口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抛撒垃圾。3、在每栋楼下合适位置安装专门用于监控高空坠物的摄像头,起到震慑高空坠物行为和事后追责取证等作用。4、加强高层建筑玻璃幕墙以及门窗玻璃的安全防护规范措施。注意检查窗户边沿螺丝、窗扇及窗网边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5、严禁在阳台栏杆边缘摆放花盆,禁止在窗户外悬挂杂物。6、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远离施工现场,防止砖石物料掉落。7、要监护好自己的小孩,从小培养他们的文明习惯;不要在自家阳台和楼宇顶层天台等危险的地方嬉戏打闹和玩耍,防止发生高空坠物;若家里有精神病患者,要时刻做好监护,防止其犯病后行为失当。8、刮风下雨天要尽量减少出门的频次;
    2023-02-11
    5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如何预防物管坠落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预防高空坠物的方法如下: 1、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 2、注意检查房屋; 3、关注警示牌通告; 4、刮风下雨天要格外注意。
    • 高空坠物防坠落措施应该如何坠落?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3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高空坠物防坠落措施就是这个。
    • 防高空坠落物砸伤事故怎样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高空坠物致人伤害甚至死亡,当属公共安全问题,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刑事案件,作为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有责任就此展开侦查。但在济南菜板案中,受害人死亡后,当地公安部门以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显然是在逃避义务,就连公民自杀死亡如果存在疑点都要警发介入调查,何况这是活生生地被砸死!此种做法在社会上影响恶劣。当然在重庆烟灰缸案、深圳玻璃案,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均介入调查。深圳警方
    • 建筑工程高空坠落坠落事故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印发《建>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3]82号 现将《建>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 建>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法》和《安全生产法》对施工企业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
    • 高处作业是否需要坠落事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高处作业是生产中常见的作业形式,在制造业、建筑业、造船、石油化工、电力、通信等行业,高处作业随处可见。而高处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强,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坠落事故。高空作业今立达电动吊篮装有安全保障系统。由于坠落高度不同,着地姿势不同,碰撞物不同,坠落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导致骨折、伤残,重则导致死亡。因此,高处作业坠落导致的伤亡事故率在世界范围内一直都处于较高水平。英国的工伤死亡统计资料显示,人体坠落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