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00:41 389 人看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劳办发[1995]96号)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请示》(浙劳仲〔1995〕3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职工退休后虽与原用人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退休前在原用人单位履行的劳动义务是退休后享受医疗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条件,因此,在目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仍由本单位支出的情况下,退休人员向本单位追索医疗费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

【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96号

【发布日期】1995.04.11

【实施日期】1995.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函
    陕西省人事厅:你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到达退休年龄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请示》(陕人报〔1997〕18号)收悉。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能否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精神,我们同意你厅意见,即: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如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2023-04-24
    275人看过
  •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01]44号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1年3月8日
    2023-06-04
    330人看过
  • 关于公务员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处:最近,有的地方询问,公务员离开机关创业要办理提前退休,在退休条件及有关待遇上有何规定。现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二、公务员退休待遇方面,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外,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按退休前的80%计发。江西省人事厅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2023-04-24
    383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医保发[2005]29号】颁布日期:2005-5-9执行日期:2005-5-9各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公费医疗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医保发[2005]29号】颁布日期:2005-5-9执行日期:2005-5-9各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公费医疗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49号)精神,现就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的就医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就近医院的选择(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两所医院就医,一所为单位确定的合同医院;一所为本人选择的就近医院。其就近医院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2023-06-09
    40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石油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问题的复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原石油工业部《关于石油企业退休费用实行按系统统筹的意见》收悉。考虑到石油企业>策性亏损的实际情况和跨地区核算的特点,现将我们的意见答复如下:一、已经参加当地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石油企业,应继续参加,不要退出。对于增加负担多,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二、目前尚未参加地方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石油企业,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石油企业,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组织统筹,暂不参加地方统筹。2.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若干市、县的石油企业,在省级劳动部门统一指导下,可参加省级社会保险机构组织的统筹,也可由石油管理局(勘探局、会战指挥部)组织统筹。具体形式由省劳动部门商石油管理局(勘探局、会战指挥部)研究确定。3.不跨市、县的石油企业,应参加所在市、县社会保险机构组织的统筹。三、石油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费
    2023-04-22
    279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办发〔1994〕248号天津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争议是否受理的请示》(津劳仲字〔1994〕16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因企业职工流动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法》实施前应依据劳动人事部《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以及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劳动法》实施后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的规定处理。二、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颁发的《聘请科学技术人员兼职的暂行办法》(〔82〕国科干一字00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8〕4号)等文件的精神,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
    2023-04-22
    137人看过
  • 关于企业在职人员死亡后有关费用支付问题的复函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在职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支付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告如下:一、根据《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的规定,企业在职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待遇的支付,应由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来确定。原则上丧葬补助费可按本人生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费可按死者本人生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计发,若本人生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可按本人缴费基数计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按不高于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计发。所需资金由企业承担。二、原省劳动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劳〔1995〕118号)第六条至第九条的规定不再执行。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复函
    湖北省劳动厅;你省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因为购买公有住房发生的争议的请示》(宜劳裁文[1994]第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目前,由于国家没有在福利方面对企业建职工住房做出政策法规性规定,因此,职工与企业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请将上述内容转告宜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4-26
    305人看过
  • 关于本市实施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后单位和退休人员合理分担门诊急诊医疗费的意见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沪医保[1998]62号根据《上海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门诊急诊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由医保、单位和退休人员合理分担。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制约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单位和退休人员分担门诊急诊医疗费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退休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医保支付、企业支付及个人支付合计),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全额医疗费的50%;退休人员原则上分别自负全额医疗费的5%、10%、15%,单位分别负担全额医疗费的45%、40%、35%。二、退休人员因工伤、职业病后遗症和国家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治疗所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除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外,其余部分按国家规定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负担。三、各单位应对自负医疗费确有困难,
    2023-06-09
    394人看过
  •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二条规定,退休人员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而从事工作的,应签订聘用合用。因此,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属于《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时效和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二条规定,退休人员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而从事工作的,应签订聘用合用。因此,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属于《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时效和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能兼职可以,法律没有禁止已经退休的人员不能就业。但是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在企业兼职的时候只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也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兼职,如果兼职,不允许收取薪酬和奖金等报酬。
    2023-08-12
    460人看过
  • 私人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享有退休金?
    私企退休后不一定有退休金,情况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是对所有公民都有约束力的,所以私营企业中的职员也要缴纳社保,而社保中就包括了退休金;2、如果没有交满15年就没有退休金。一、公司交保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表。二、公司交保险的流程具体如下:1、整理单位要办理社保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新办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续保人员,确保个人窗口已报停、或前单位已报停;4、填写表格;5、到单位所属区域社保局开户。综上所述,私企退休后不一定有退休金,情况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是对所有公民都有约束力的,所以私营企业中的职员也要缴纳社保,而社保中就包括了退休金;如果没有交满15
    2023-06-30
    28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1-1-31【实施日期】1991-1-31【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津高法〔1990〕第6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故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此复
    2023-06-10
    119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后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复函
    南海西部石油公司人事部:你部〔88〕人便字017号函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退休、退职职工是否享受探亲待遇问题,我们同意广东省劳动局关于不能再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待遇的意见。因为国家建立职工探亲制度,是为了解决在职职工因工作和生产需要与家属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退休、退职职工已经脱离工作和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问题,对探亲假也不应理解为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所以,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应再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90号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但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等问题的请示》(沪劳保养字〔2002〕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三、在非户籍地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失业后,在实现再就业前,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在异地实现再就业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接受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二○○
    2023-06-05
    259人看过
  • 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函
    陕西省人事厅:你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到达退休年龄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请示》(陕人报〔1997〕18号)收悉。关于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能否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精神,我们同意你厅意见,即: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如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2023-04-24
    275人看过
  •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01]44号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1年3月8日
    2023-06-04
    330人看过
  • 关于公务员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处:最近,有的地方询问,公务员离开机关创业要办理提前退休,在退休条件及有关待遇上有何规定。现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二、公务员退休待遇方面,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外,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按退休前的80%计发。江西省人事厅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2023-04-24
    383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医保发[2005]29号】颁布日期:2005-5-9执行日期:2005-5-9各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公费医疗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医保发[2005]29号】颁布日期:2005-5-9执行日期:2005-5-9各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公费医疗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49号)精神,现就享受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的就医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就近医院的选择(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以选择两所医院就医,一所为单位确定的合同医院;一所为本人选择的就近医院。其就近医院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2023-06-09
    40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石油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问题的复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原石油工业部《关于石油企业退休费用实行按系统统筹的意见》收悉。考虑到石油企业>策性亏损的实际情况和跨地区核算的特点,现将我们的意见答复如下:一、已经参加当地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石油企业,应继续参加,不要退出。对于增加负担多,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照顾。二、目前尚未参加地方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石油企业,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石油企业,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组织统筹,暂不参加地方统筹。2.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若干市、县的石油企业,在省级劳动部门统一指导下,可参加省级社会保险机构组织的统筹,也可由石油管理局(勘探局、会战指挥部)组织统筹。具体形式由省劳动部门商石油管理局(勘探局、会战指挥部)研究确定。3.不跨市、县的石油企业,应参加所在市、县社会保险机构组织的统筹。三、石油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费
    2023-04-22
    279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办发〔1994〕248号天津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争议是否受理的请示》(津劳仲字〔1994〕16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因企业职工流动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劳动法》实施前应依据劳动人事部《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以及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劳动法》实施后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的规定处理。二、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颁发的《聘请科学技术人员兼职的暂行办法》(〔82〕国科干一字00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8〕4号)等文件的精神,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
    2023-04-22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退休职工因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是否受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部《关于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如何受理的复函》(劳办力字[1993]19号)规定:“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退休职工在岗期间履行的劳动义务,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标准要由企业提供依据。因此,我们认为,由于企业核定退休金标准或企业发放退休金而引起的退休职工与企业行政之间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可比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该问题涉及到
    •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3年4月15日)规定: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他们过去在岗位上履行的劳动义务仍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而且其退休金的计算也需要企业提供依据。据此,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因追索退休金而与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并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向
    •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5
      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工资: 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 国有企业破产退休人员医保政策?公司倒闭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因为企业关闭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致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推进各地研究完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
    • 追索发生的争议委员会受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部的规定,由于企业核定退休金标准或企业发放退休金而引起的退休职工与企业行政之间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在退休职工在岗期间履行的劳动义务,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条件,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标准要由企业提供依据。因此,法律才规定退休职工可就退休金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