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8:01:24 197 人看过

一、领事特权与豁免的范围是什么?

1、除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外,其人身自由受到保护。

2、领事官员享有一定的管辖豁免。

3、领事官员可以免除一定限度的作证义务。

4、领事官员享有行动自由。

5、领事官员免纳捐税,领事官员的个人和家庭物品免纳关税并免受查验。

6、领事官员的其他特权与豁免:免除接受国法律、规章对外侨登记和居留证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免除有关工作证的义务;免予适用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个人劳务及捐献、屯宿等军事义务。

二、领事的职责包括哪些?

1、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关系的发展

领事官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积极开展同领区内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和友好交往;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广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介绍本国在各方面的发展状况;采用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经济、贸易、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向本国政府报告。领事官员通过上述活动,增进本国与外国的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2、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的正当权益

公民享有本国领事保护的权利。当其正当权益如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待遇时,领事官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护,必要时进行交涉,包括要求惩凶、道歉、赔偿损失、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和取消无理措施等。本国公民若被逮捕、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剥夺自由,有权要求会见领事官员或与之通讯。领事官员有权探视该公民。

3、颁发护照和签证

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身份证件。为前往或途经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签证。

4、担任民事登记员和公证人

领事官员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职务通常包括接受有关国籍问题的申请、登记本国公民的结婚、出生、死亡等。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出具在本国境内外使用的文书,为外国人出具在本国境内使用的文书。认证本国和驻在国有关当局所颁发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以便在使用时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外交豁免权的适用范围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为了保证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以及外交人员进行正常外交活动,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议相互给予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和外交人员一种特殊权利和优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遇,在外交上统称外交特权和豁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范围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大体有以下几类:(1)出国进行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府部长、特使以及由他们率领的代表团成员。(2)外交使节和具有外交官身份的全体官员。上述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国际上公认享有一定的外交特权,但各国对此条的应用范围又有细微的差别。除上述人员外,对外交代表机关的非外交人员,如行政技术人员、公务人员、私人仆役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各国的
    2023-05-07
    482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的豁免范围是什么
    意外保险的免责范围是什么?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又称免责条款。意外伤害的免责范围为:(一)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乱、核辐射造成的伤残或者死亡;(二)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者死亡;(三)因被保险人吸毒、酗酒、斗殴、犯罪行为造成的残疾或者死亡;(四)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或者欺骗告知事项的;(五)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先天性疾病或者遗传性疾病的;(6)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重新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或自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责条款主要包括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3打架、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被保险人服用、服用、注射毒品;4。因酒精、药物和管制药物影响而造成的事故;5。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7。被保险人因整形手术或者其他内、外科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
    2023-05-31
    116人看过
  • 大使馆和领事馆在外交特权与豁免上的区别
    领事特权与豁免和外交特权与豁免比较,前者比后者的范围要窄些。主要区别有:(1)领馆馆舍不得侵犯是在一定限度内的,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无此限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接受国官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的部分,馆舍的其余部分不包括在内,而使馆则是规定不得进入使馆馆舍;②领馆如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救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从而进入领馆,而使馆无此规定;⑧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之财产与交通工具应免受征用,但确有必要,仍可征用,而使馆无这种例外的规定。(2)领事官员人身不可侵犯受到一定限制,而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不受此种限制。如当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时,依当地司法机关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为了执行有效的司法裁决,可施以监禁或对其人身自由加以拘束。如对领事官员提起刑事诉讼,该员须出庭应诉。对外交人员的犯罪行为,接受国不能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3)
    2023-06-11
    390人看过
  •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使馆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中国或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必须征得中国主管机关的同意。中国主管机关可以随时撤销此项同意。第三条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和使馆馆长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者国徽。第四条使馆馆舍不受侵犯。中国国家工作人员进入使馆馆舍,须经使馆馆长或者其授权人员的同意。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犯或者损害。使馆的馆舍、设备及馆舍内其他财产和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者强制执行。第五条使馆馆舍免纳捐税,但为其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不在此限。使馆办理公务所收规费和手续费免纳捐税。第六条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受侵犯。第七条使馆人员在中国境内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中国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第八条
    2024-01-11
    318人看过
  • 刑事责任豁免权有什么特征
    刑事责任豁免权的特征:1、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刑事诉讼中的其他主体,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不享有此权利;2、豁免权是控辩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3、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和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和相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4、豁免权是不可放弃的。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实体的公平和程序的公平,从而实现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保护人的权利。一、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归哪里管辖1、外国人犯罪管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由犯罪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外国人在域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
    2023-06-20
    440人看过
  • 外交豁免权范围及具体内容
    1、行政法之规定无法豁免,例如,缴交水、电费等。2、民事法规的商业行为不在豁免范围,比如土地、动产及日用品的买卖交易等。3、派驻国外交官主动于驻在国兴起诉讼,则不享有豁免权利,外交官针对一件案件提起诉讼,被告当事人提出反告时;驻在国司法单位依然可以审理及判决该外交官员,而不受此外交豁免权限制。4、外交豁免权舍弃问题,抛弃外交豁免权与否为派驻国之权利,不受该名外交人员自主意识决定。功能性豁免权相对于绝对豁免权的是功能性豁免权,其指特定国际组织或非邦交国之外交代表机构,与设置地或驻在国签署协定,其组织人员得享有部分的豁免权利,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什么样的人有外交豁免权1、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2、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不是中国公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馆服务人员
    2023-07-22
    408人看过
  •  有豁免权的人的特征
    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权,包括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持有外交护照来中国的外国官员,以及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的其他来中国访问的外国人士。1.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权。2.外交豁免权适用于所有外交代表,无论是常驻代表还是临时使节,包括他们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没有结婚的女儿等家庭成员。具体如下:(1)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以及他们的家属;(2)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3)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4)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5)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
    2023-10-24
    296人看过
  • 外交豁免权是否属于犯罪豁免范畴?
    外交豁免权犯罪不可以豁免。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债权人豁免的债务有什么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23-07-15
    446人看过
  • 领事有完全刑事豁免权吗
    为了保障外交官不受干扰地履行派出国家赋予的职责,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享有刑事、民事豁免权。但是,豁免权不是无限的。派出国家可以宣布对某个外交官放弃豁免权。外交官犯下严重罪行时,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双边、多边条约的规定,豁免权也可能被剥夺。一、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享有的司法管辖豁免不适用于哪些民事诉讼(一)涉及未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二)涉及在中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的诉讼,但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拥有的为领馆使用的不动产不在此限;(三)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四)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在中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领事官员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职务的行为,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领馆行政技术人员或者领馆服务人员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没有义务就其执行职务所涉及事项作证外,不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
    2023-02-19
    50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范围包括什么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包括: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产品质量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权等。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如下:1、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免除侵权责任。二是免除产品质量侵权责任。3、高危作业侵权免责。《民法典》规定,从事高危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四、环境侵权污染免责。5、因地面施工造成侵权的免责。6、因建筑物等物品造成侵权的免责。7、因饲养动物而免除侵权责任。8、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在不同的侵权行为中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而且是在执行职务不当的条件下,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由公职
    2023-08-18
    467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豁免权?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委托赋予辩护律师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这意味着律师可以拒绝向司法当局透露其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并且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作证豁免权是指律师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而责任豁免权则是指律师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不受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刑事诉讼中,基于租赁纠纷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受正当执业行为影响的言论和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和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它是指律师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法 律 赋 予 律 师 的 租 赁 回 避 权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在处理某些案件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其中,租赁回避权是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保障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
    2023-09-01
    147人看过
  • 主权豁免是管辖豁免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主权豁免是管辖豁免吗主权豁免并不是管辖豁免。主权豁免:①又称国家豁免。主权国家不受别国法院管辖的权利,主要是司法豁免,即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免受另一国法院的管辖。主权豁免也包括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参见外交特权。②美国具有历史的法律原则之一。政府是国家主权的代表,不经其同意,在法院不受追诉。管辖豁免,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作为诉讼标的。二、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是怎么样的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基于相同或不同的管辖基础而对同一个问题主张行使管辖权时,就会发生管辖权的冲突问题。对于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尚没有形成全面统一的国际法规则。在国家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1)国内立法中制定不同范围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包括管辖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2)通过国际公约解决缔约国之间在某些问题上的管辖权冲突,如确立有关国家的专属管辖权,或规定管辖权的优先顺序等。(3)通过有关国家间
    2023-04-20
    89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侵权的豁免
    产品侵权免责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尚处于制造、装配、包装等阶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责任。产品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以外的侵权构成要件的,产品生产者虽不承担产品责任,但应当依照侵权法承担侵权责任。不使产品流通是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产品流通包括销售、出租、捐赠或者对产品设定抵押、质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时,不存在造成损坏的缺陷。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如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存在造成损害的缺陷,则意味着产品缺陷的产生与产品的生产者无关。根据民法的精神,生产者对他人的行为不负责任,应当免除责任。科学技术水平在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时找不到存在的缺陷。产品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以全社会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为基础的,而不仅仅是生产者的技术水平。如果产品存在缺
    2023-05-02
    413人看过
  • 豁免权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专有权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担保物权是指在销售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特定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受偿。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排他性权利不是破产法设定的实体权利,而是破产法对某些已确立的实体权利所给予的特殊处理。享有这种特殊待遇的权利基础是以民法担保制度为基础的担保物权。对被担保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规则下的担保,不享有专有权的待遇。
    2023-05-31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有哪些具体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1、领馆馆舍不受侵犯。 2、领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 3、通讯自由。 4、行动自由。 5、免纳关税和捐税。 6、与派遣国国民通讯及联络的权利。
    •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4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和使馆馆长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者国徽。等等。
    • 什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依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为保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殊权利和优待。这这种特权和优待是建交国家之间互相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而作出的。一方面尊重了驻在国的主权和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又保障了派遣国的权利和两国之间的正常外交关系。
    • 豁免权的特征有些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豁免权的特征如下: 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 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 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
    • 如何看待外交特权与豁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待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1、定义不同 外交特权是国际法上给予外国使馆及外交官的特别保护和待遇的总称。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 2、包含内容不同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有:人身、办公处、住所和公文档案的不可侵犯权;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自由通讯;免纳关税和其他直接捐税以及悬挂国旗、国徽等。 外交豁免权的主要内容有:人身、馆舍、住所和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