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
第二,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
第三,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两个要件,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第四,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
误工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判决侵权人对被侵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基础是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导致自己不能像平常那样正常工作,不能上班或者不能正常上班,在医院或者家中养病,必然会遭受损失;侵权行为与误工损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二)不同案件中的受害人因生活在不同地区,从事不同职业,收入上必然存在差异。因为受害人行业、岗位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在误工费计算方式上存在着差异。
(三)赔偿的学理原则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以侵权造成的损害发生前后,受害人财产减少的差额作为计算标准,即实行差额赔偿原则。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定型化标准赔偿。
(四)误工期间。一般侵权,尚未造成受害人死亡、残疾的,按照受害人就医的医疗机构确定的时间为准,一般称之为非持续性误工。残疾的,误工时间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死亡的,侵权之日至死亡之日为误工时间。
肇事逃逸未伤人的自己也没有受伤的,就意味着不会出现不能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况,因此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是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用的。误工费的金额是需要双方协商去处理的,协商无效的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去处理误工费纠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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