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行开荒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17:30:07 191 人看过

新疆有“今后凡是在难以开发的戈壁、荒山荒滩植树造林、种草种花、美化环境,免收一切土地费用,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这一政策50到70年不变。”这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改善生态环境,出台的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从根本上改变新疆的生态面貌,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乱开荒立案标准

毁林开荒立案标准: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1、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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