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6 2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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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抢夺罪”,即是行为人为满足其非法占有的意图,趁受害者疏于防范之际,当众攫取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下列举几种常发的、可能构成抢夺罪的情况供您参考:首先,行为人公然从他人身上强行夺走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例如手提包、手机等;
其次,在诸如街头巷尾、商场超市等公共场合,行为人突然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抢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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