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4 09:53:13 320 人看过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

股权执行应注意的问题有:

1.执行股权与特属股权产生的问题;

2.对被执行人投资开办的下属人执行;

3.投资权益和股权区分不明产生的问题;

4.股权执行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二、强制执行股权的条件

1.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强制执行股权,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转让股权,换取价款,清偿债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份,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转让的规定,如必须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要求购买的必须予以优先等。其他股份、合资、合作企业的股权的强制转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其他股东或对方同意,或需要有关部门批准,还必须办理这些手续,否则,强制转让股权无效。

2.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等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强制执行股权,可能会给股份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会使股东之间合作伙伴关系发生变化,因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红利、现金、存款和共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其他财产比执行股权更为复杂或困难的,或者上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才考虑执行股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虽没有这个条件限制,但执行实践中应当考虑这个条件,这既有利于执行,又有利于股份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3.已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股权价值随企业经营的盈号而增或贬,不能与原来的出资额等同,同时,企业的发展前途好坏也直接影响其股权的价值,因此,为了公平、合理地转让、拍卖、变卖股权,在转让、拍卖、变卖前必须委托有关社会中介单位对股权作出价格评估。

三、股权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股权强制执行有以下程序:

1.先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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