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5:51:34 265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被废止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将被废止。2017年1月1日后,上述《分级》标准将替代《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司法鉴定标准不一,造成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分级》将规范中国司法鉴定业。

一、相关内容拓展

《分级》分为正文与附录两部分。

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致残程度分级和附则。根据损伤后人体功能丧失比,《分级》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分级》还规定了伤残鉴定的原则和时机,规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认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

长期以来,中国有关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的评定和鉴定缺乏统一标准,存在相同损伤因诸多原因导致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引起当事人与社会对司法鉴定科学性的质疑,也会造成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现象的出现。

“之前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工伤标准,一个是交通事故标准。大部分省份适用工伤标准,也有部分省适用交通事故标准,各地标准不一造成鉴定结果的不同。”

以肘关节骨折为例分析说,适用北京的标准可能鉴定为九级,即20%伤残,但若适用内蒙古的工伤标准,鉴定结果可能会变成30%,甚至40%伤残。

伤残鉴定标准不统一,给诉讼当事人带来困难。

不同地区法院的鉴定标准不一致,鉴定的残疾等级就不同,审判结果有着实质差异,“比如,原告既可以在北京起诉,也可以在河北起诉,不同的起诉地点鉴定标准不同,残疾等级结果也是不同的。”

在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法院委托给鉴定机构时要求适用交通事故残疾等级标准,“但当事人表示这个案子不是交通事故,为什么要用这个标准?对法院的委托标准存在质疑,也成为了不信任司法的根源。

《分级》文件出台后,全国的鉴定机构适用统一的标准,简化了鉴定委托过程中的标准适用手续,且各地鉴定机构运用同一套鉴定标准所出具的报告适用范围更广,可以被更多省份的法院采信,这对于司法鉴定行业鉴定水平的整体提高也有促进作用。

《分级》有利于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的科学性。“《分级》看似是法医学或者医学标准,但在研制标准的过程中,必须回应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解决人身损害赔偿中复杂的与医学科学关联的法律问题。”

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制定出的《分级》标准,尽最大可能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的科学性,其作用有三:一是可以提供可靠的科学证据,保障案件顺利审理;二是为立法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科学依据;三是将稳定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引入伤残标准,持续提升服务的科学能力。

《分级》的实施会增加调解诉讼的可预见性。一个统一而又明确的《分级》标准,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在诉前通过咨询或鉴定了解重要证据,对调解结果或诉讼判决具有极强的可预见性,也可以减少司法鉴定人员条文理解的歧义,增强了鉴定人之间出具鉴定意见的稳定性。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将统一适用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授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时,要对申请人掌握和适用分级的能力进行专项考评,对于不具备能力的,不得授予执业资格。

司法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工作。

在分级施行前,要按照统一师资、统一教材、分期分批的工作要求,完成对现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司法鉴定人,司法行政机关要暂停执业资格;对于经多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要注销执业资格。

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在这些年进行了废止,但是并不代表相应的制度制度也随之废止,有其他的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代替和取代。新的制度将之前规定模糊不完善的内容都进行了重新的修订和调整,使得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也更具有参考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标准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
    2023-06-08
    23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内容及特点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四、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
    2023-02-24
    2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这叫新伤残标准吗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一、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的公告》中《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划分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四节第四条规定,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
    2023-02-24
    25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料,法律如何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料:1、交通事故伤者的身份证;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3、住院治疗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
    2023-12-10
    9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新规定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新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一)入院记录(二)出院记录;(三)出院小结;(四)病历本;(五)疾病诊断证明书;(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七)交通事故认定书;(八)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九)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1、1级伤残
    2023-06-15
    316人看过
  •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能评定残疾吗
    交通事故中的锁骨骨折能被评定为残疾吗?交通事故所致锁骨骨折,根据骨折后3个月及骨折愈合后肩关节功能评定。根据实际工作经验,锁骨中段和外段内固定的锁骨骨折一般更易形成10级伤残。如果不手术治疗内侧骨折,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由鉴定机构审查的肩关节活动功能决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工伤保险中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出资,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11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我的工资为7个月。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交通事故中锁骨骨折的伤残评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伤残评定,只要符合相关要求,但伤残
    2023-05-31
    46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伤残评定多久出结果?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一、做交通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为其鉴定;也可将伤残鉴定的相关事宜委托给专业人士代为操作;也可以在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但一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资料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
    2023-03-30
    3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半月板损伤伤残的,当事人就必须要先做过伤残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情等级。若是没有确定等级就要求支付赔偿金,肇事司机是可以拒绝支付赔偿的,此时受害者也没有理由可以起诉。。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
    2024-02-04
    26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2023-06-02
    405人看过
  • 精神十级标准在交通事故残疾评定中的应用
    酒驾二年未处理还能处理吗,首先驾驶证注销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申请注销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在60周岁以上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
    2023-07-05
    144人看过
  • 伤残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标准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一、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责任五五开处理处理。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
    2023-03-27
    1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残疾等级的评定方法
    交通事故残疾等级划分如下:1、一级生活困难,靠别人帮助,否则无法维持生命,行动受限卧床丧失社会交往能力;2、二级生活需要帮助,活动受限,限于床上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不能独立生活,需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生活严重受限,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受限,等等。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
    2023-07-06
    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儿童残疾认定标准
    1、儿童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伤。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应当按照人身伤害赔偿的相关标准执行。“人体损伤伤残程度评定标准(试行)”5.1脑和脊髓5.1.1严重损伤Ⅰ级一种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痪(四肢超过三条,肌力不足三条)。C)偏瘫、截瘫(肌力低于2级),伴有大小便失禁。d)无肢体瘫痪的运动障碍(严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或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自理。5.1.2重伤Ⅱ级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超过75.0cm2。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C)颅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有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应手术治疗。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4周以上。颅底骨折合并面神经或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有神经症状和体征的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有神经症状和体征的脑挫裂伤。H)颅内出血伴脑压迫症状。有神经症状和体征的外伤性脑梗死。创伤性脑脓肿。外伤性脑动脉瘤应手术治疗。外伤性迟发性
    2023-05-31
    38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标准分为那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标准分为那些1、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具体的等级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1、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计算;2、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计算;3
    2023-08-08
    68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是否废止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
      《G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现行国标,没有作废。
    • 对于残疾评定标准,交通事故如何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如下: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
    • 道路交通事故评残标准适合商业保险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赔偿标准分别为: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
    • 评定交通事故残疾的标准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
      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如下: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受害人在诉讼阶段向人民法院提交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