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6:30:24 337 人看过

本文主要讲述无因管理的特征,包括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补偿性。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但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4、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

5、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简析保险合同的特征
    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它具有一般合同共有的法律特征:其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其二,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其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标的是风险,它又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它有着自己的特点。(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必须是为法律所认可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即可以用货币计算与估价的利益,保险的实质是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的补偿。在保险合同中,投保
    2023-06-09
    462人看过
  • 无因管理是怎样的一种特征?
    无因管理的特征如下:一、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二、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三、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义务是怎样的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义务:第一、管理人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为事务管理。所谓依本人明示的意思管理,是本人曾向非管理人明确表示其管理意思。如果向管理人表明管理意思,则不是无因管理,而是委任管理,双方构成合同关系。所谓依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是指本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但依客观情况,可以推出本人有某种意思。如果管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而进行管理本人事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管理人应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管理。管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因情形紧急,管理人为免除本人的生命、身
    2023-07-30
    324人看过
  • 简析过失犯罪的特征
    本文主要分析过失犯罪的性质特征。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定性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
    2023-04-22
    137人看过
  • 简析特别累犯的法律规定
    本文主要讲述了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以及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特别累犯的相关规定。一、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规定:刑法第66条: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构成特征为:(一)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二)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三)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特别提示:(1)特别累犯的构成必须是前罪、后罪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2)虽然特别累犯的构成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但后罪也必须是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如果犯罪分子在危害国家安全罪执行期间又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则不构成累犯,而应数罪并罚。二、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刑法修正案八: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
    2023-06-11
    116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管理人的义务包括:管理义务。在无因管理开始前,管理人对于他人的事务固然没有管理的义务;但一经开始管理,则管理人在本人、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以前负有继续管理的义务。尊重本人意思和维护本人利益的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情况及时报告本人,按本人意思办理。权益转移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应转移给本人。本人的义务包括: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失。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
    2023-06-01
    310人看过
  • 简析暴力取证罪的特征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文主要讲述了暴力取证罪的特征。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本罪出自,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八节暴力取证罪。暴力取证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证人的人身权利,又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证人使用有形力的一切方法,暴力的程度没有限定;暴力的对象是证人,但对这里的证人宜作广义理解,即包括被害人;逼取证人证言,是指强迫证人做出特定内容的证言(包括被害人陈述)。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
    2023-06-11
    207人看过
  • 代理行为法律特征解析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活动,是能够产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凡不能产生法律后果,只是受人委托而进行的某种具体事务方面的工作,不属于民事法律上的代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二,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因为代理人的使命是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而行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体现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来进行的,因此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如果用他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就不是代理,而是行纪活动。第三,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意思表示,在被代理人授与他以权限范围内可以表现他自己的意志。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总的来说,当然要反映被代理人的意志。这个意志就是指授权内容。但是代理人的行为既然是他自己的行为,也就是他要独立地
    2023-06-08
    285人看过
  •  管制特征分析
    管制是一种适用于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以不予监禁的罪犯的刑罚方式。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后,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特点在于,适用于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以不予监禁的罪犯。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管制是一种经济法律制度,主要用于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管制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制领域:1. 价格管制:政府可以对某些关键商品或服务实行价格管制,以确保价格不会过度上涨或下跌,从而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2. 市场准入管制:政府可以限制或禁止某些企业或个人进入某个市场,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
    2023-08-21
    296人看过
  • 无因管理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以,无因管理不以管理人与本人的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为,而只能是事实行为。至于管理事务的内容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则在所不问,因为客观事物复杂多样,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可能是事实行为,如为本人饲养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为,如为本人及时退掉将因过期而作废的车船票。但不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都必须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如果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打扫街道卫生,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能够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管理人在管
    2023-04-16
    187人看过
  • 简述无因管理原则
    构成无因管理的法定要件是: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以及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并且还可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无因管理之债的概念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多认为:本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所负的债务范围以其所得利益为限,其赔偿债务范围只限于管理人从事无因管理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其管理费用给付债务中不包括管理人的报酬。《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2023-08-11
    438人看过
  • 毒品法律特征分析
    刑事责任年龄
    毒品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处罚性。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处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强迫他人吸食毒品等犯罪行为应当予以严惩。毒品犯罪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网络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特征1、隐蔽性强与传统的涉毒行为不同,网
    2023-07-20
    484人看过
  • 无因管理案例解析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介绍某甲因长期外出打工,自己的房子闲置未用。邻居某乙见某甲的房子闲置可惜,便低价出租给丙,租期一年。半年之后某甲回家,某乙向某甲说明房屋出租情况,并将租金交付某甲。某甲认为,乙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而且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要求乙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并要解除乙与丙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乙则认为自己属于无因管理,不应赔偿损失。案例解析实践中,类似上述案例的情形,还时有发生,如将他人年租金10余万的停产企业,以年租金2万元出租他人,等等。那么,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无因管理呢?有必要进行研究。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具体说,就是未受委托,并无义务,而为他人(本人)管理事物者,谓之无因管理。管理事务者为管理人,其事务受管理者为“本人”,又称“受益人”。我国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
    2022-11-20
    434人看过
  • 侵占罪的法律特征剖析
    刑事责任能力
    侵占罪的法律特征:1、客观特征:侵占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可以是他人交给犯罪行为人保管的财物、其他人的遗忘物等;2、犯罪行为人对于帮他人代管的财物、遗忘物占为己有,拒不归还,且侵占数额较大;3、主观特征:出于故意的目的拒不归还;4、主体特征:犯罪行为人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一般刑事责任能力即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特征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嘎巴感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即在本单位中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者经手财物的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
    2023-07-01
    414人看过
  • 特殊无因管理的情形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以下是无因管理适用中存在的特殊问题我们该如何去区分和认定呢?特殊无因管理的情形一、正确区别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通常情况下,公民、法人的事务应由各自依法管理,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情况下,管理他人事务往往被视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从形式上看,由于都有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干涉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故在划分上存在一定难度。笔者认为,可以以行为结果为主行为动机为辅为标准判别两种行为。尽管两种行为均起于无因,但无因管理人从主观上看是源于为他人谋利益的善良愿望,并且也积极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从结果上看,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因为无因管理而得到了好处,从而避免了其在财产或人身上可能造成的损失,即管理人的行为最终是符合受益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的。而作为侵权行为人在
    2023-06-01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特征是什么,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1、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必须
    • 无因管理的特征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2
      无因管理的特征有:无因管理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因管理的管理行为仅限于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对于其管理的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 无因管理之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我们已经知道,要构成无因管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必须是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所谓无因管理之债,是指由于无因管理而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人虽然没有受他人的委托,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他人不能自行处理事务时,为他人管理事务,避免利益损失。这种互助的精神法律是鼓励的。因此,法律规定了无因管理之债,以便在
    • 简析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法特征和使用对象是哪些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简析无期徒刑使用对象: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执行对象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
    • 简述税收的法律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与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项基本特征。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看,税收最终通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等方式用之于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