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3 00:27:07 58 人看过

一、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如下在行政诉讼中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委托了代理律师的,代理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此外,原告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具体的时效规定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是: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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