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种类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0:50:00 446 人看过

一、特殊侵权种类包括什么

特殊侵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过错推定和无过错归责的侵权行为,常见种类包括:用人单位的无过错替代责任、个人顾主的无过错替代责任、林木折断的过错推定责任、地下设施施工的过错推定责任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特殊侵权责任有什么

特殊侵权责任包括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法人的侵权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工作物所有人的侵权责任,动物持有人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源致人损害的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产品责任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侵权的种类有什么

侵权的种类按不同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按构成要件分,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分为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

4、按行为性质分,分为积极侵权和消极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n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常用的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原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工种定为特殊工种,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提前5年退休。那特殊工种有哪些呢?特殊工种: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和切割。三、起重机械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五、架设登高作业。6、锅炉作业(包括水质试验)。七、压力容器作业。八、制冷作业。九、爆破作业。十、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提高矿山运输作业。14、采掘(剥皮)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品作业。17、国家局批准的其他作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常用的物流费种类海洋运输附加费:FrightSrcharge,当船公司营运出现亏损时或者特殊情况通常用附加费的方式调节,如BAF,FAS,DDC等,通常按照每个集装箱计价随海洋运费收取。航空运费:AirFr
    2023-08-07
    57人看过
  • 八种特殊侵权责任方式
    特殊侵权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
    2023-03-03
    490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种类包括什么?
    (一)民事责任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
    2023-04-19
    184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特征是什么?
    1、单方实施。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民事违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3、加害他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4、应担责任。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二)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
    2023-05-07
    237人看过
  • 特殊工时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特殊工时主要包括缩短工时制、综合计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作制,分别如下:1、缩短工时制。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2、综合计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3、不定时工
    2023-08-11
    61人看过
  • 工程单位的特殊工种都包括什么内容
    一、工程单位的特殊工种都包括什么内容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负责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负责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负责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负责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负责电焊、气焊、切割。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负责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8.桩机操作工。9.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10.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仅指没有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机动车型驾驶证的人员。二、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三、怎样算特殊工种特殊工
    2023-10-25
    351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条件包括几种
    首先,我们必须签署书面的合伙协议,以明晰合伙人在诸多重要事务中的权责关系。其次,为了确保合伙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人数应为两人或以上。再者,每位合伙人需实际缴纳或承诺缴纳一定比例的出资。最后,我们还需拥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伙企业名称以及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2024-08-09
    181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种类及其特殊规则
    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权利质权有哪些种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则有:1、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2、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
    2023-02-26
    233人看过
  • 八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侵权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一、八种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
    2022-10-12
    23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包括什么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特殊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什么(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有限合伙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有限合伙人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有限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限定,如果有限合伙协议另有
    2023-07-24
    305人看过
  • 什么是特殊侵权行为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现了特殊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是:(一)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二)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三)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四)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
    2023-06-07
    345人看过
  • 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种类
    一、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种类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二、门诊特病办理流程是什么特殊门诊病种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2.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
    2023-08-31
    335人看过
  • 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一、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特殊侵权纠纷免责事由:(一)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二)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三)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二、关于特殊侵权行为如何认定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对称。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根据大陆法各国的规定,构成特殊侵权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须依法律规定不适用自己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职务侵权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业务致人损害,建筑物及其悬置物致人损害,环境污
    2023-06-15
    402人看过
  • 特殊地域管辖的种类
    合同履行地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类,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类,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类,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类,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
    2023-06-0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特殊侵权一般包括哪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特殊侵权种类如下: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六)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 病种包括的特殊有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
      特殊病种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
    • 监外执行的特殊种类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5
      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一定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的,可以向有关执行部门申请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犯罪分子服刑的监狱局决定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明确规
    • 特殊工种包括什么工作,特殊工种是55岁退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高温、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名录里面有的,要按1993年以前原劳动部批准的和你们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特殊工种名录。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属于特殊工种。是不是特殊工种、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高空特殊工种指;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就是特殊工种;从事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