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44:41 113 人看过

房屋买卖纠纷不是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只有在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才属于专属管辖。

一、承揽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卖合同跟合同纠纷有区分吗

买卖合同纠纷是合同纠纷的其中一种,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区别如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如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设工程合同能否约定仲裁

不能约定。民诉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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