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必须在道路上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53:48 86 人看过

关于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认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道路范围不应局限于公共交通道路,凡是供不特定人、车等通行的路段都应包含在内,以便规制在非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内发生的醉驾以及追逐竞驶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这个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危险驾驶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二、客观要件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因此构成此罪要求在客观行为方面,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1、行为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这里法律条文采用列举的方式,仅将醉酒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入罪。2、空间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要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与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范围相一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即凡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可以称之为道路。3、对象条件驾驶的是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机动车辆。需注意的是: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因此醉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或驾驶电动自行车追逐竞驶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4、情节条件情节恶劣,法律对于“情节恶劣”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但依照立法的本意,在闹市区、在高速公路上等醉驾或追逐竞驶,或车上载有多人等情形可以视为情节恶劣。这里的情节恶劣不包括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因为危险驾驶罪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即构成该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交通肇事罪或其他罪名处罚。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四、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道路交通事故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2023-06-13
    17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中必须考虑的鉴定事项
    事故鉴定的证据主要分为证明碰撞及碰撞发生前的运动、碰撞发生后的运动状况的物证和证人的证言两种。实际上,碰撞发生前的运动状态与碰撞过程及碰撞后的运动状态紧密相关,各种状态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全可以通过力学计算按时间序列追溯推定。因此,交通事故这一物理现象可以依据大量可靠的证据从多方面、多角度查证。司法鉴定中鉴定事项有哪些文书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一)笔迹真伪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所写进行鉴定。要求:1、原则上为原件,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2、样本材料(当事人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材料)原则上为原件。样本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与检验材料中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应为同一时期(同一年,或上下相差二年为宜,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作具体分析)。3、样本材料中
    2023-07-05
    381人看过
  • 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不会被扣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
    2023-04-02
    164人看过
  • 新道路交通法交通肇事处罚标准
    一、新道路交通法交通肇事处罚标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情节的依据是什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
    2023-06-16
    448人看过
  • 小区道路是否必须建成行人道?
    不一定,但主路两侧必须有人行通道,(1)居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一般为9米,如果考虑通行公交时应增加至10-14米,人行道宽度一般在2-4米左右。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多采用一块板的形式。(2)居住小区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小区道路改车位,业主说了算市民王小姐:我是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近来,我公司管理的小区内不少业主买了车,由于车位不够,小区内车辆随处停放,影响了小区安全,给管理也带来不少问题。为此,我们打算把小区中一条10米宽的道路划出一半作为停车位,并向每位停车业主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为此来信请问,我公司这样做可以吗?黄律师:小区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部位,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本身无权决定改变小区道路用途,更无权擅自向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当然,小区车辆管理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之一,在小区车位不足以满足业主需求的情况下
    2023-07-07
    451人看过
  • 道路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罪中对道路的认定标准如下:道路在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一切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或用于公众通行的地方。主要包括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广场、公共停车场、开放式大学校园等。一、交通事故是否会影响公职交通事故只要不触及刑律,不在公务员考察录用范围内,只要妥善处理好,是不会影响公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
    2023-06-22
    53人看过
  • 道路外重大事故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以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233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指的就是道路以外。因此,车辆在道路外通行发生的重大事故,尽管造成了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构成犯罪,也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以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233条等规定的过失致人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2023-06-11
    108人看过
  • 盲人道路通行须知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盲人由于双眼失明,本身走路存在一定困难,如果无导盲手段在道路行走就更加危险,因此必须加以特别的保护。有的盲人在一定的生活区域内,不用导盲手段就可以行走,主要是凭借平时对生活区域行走的熟悉程度和经验。但是,外部道路情况复杂,盲人通过道路时,就需要配备一种杖杆来探测引路,也就是“盲杖”。配备盲杖的盲人,一方面在行走时能实现便利和安全,另一方面也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员辨认和采取相应的避让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方便盲人出行,除了盲杖以外,还有导盲犬、电子导盲器等其他导盲手段。随着科技的发展,还会出现更多先进的导盲手段。因此,只要盲人保证采取或使用一定的导盲方法,法律保障盲人在道路上通行的权益。另外,国家为了给予残疾人以特殊的保护,方便他们的出行,在许多道路两侧建有导盲道,在路口和人行横道旁建有带
    2023-07-06
    463人看过
  • 卢××道路交通事故申请执行书样本
    申请人:卢××,男,1958年2月6日生,汉族,工人住:常熟市××号,电话:申请人:刘××,女,1957年3月24日生,汉族,工人住:常熟市××号被申请人:戴××,男,1953年3月6日生,汉族,无业住:溧阳市别桥镇××村委××村××号,电话:被申请人:阮××,女,1953年11月27日生,汉族,无业住:溧阳市别桥镇××村委××村××号,电话:申请依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执行事项:一、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8746.1元及诉讼费410元;二、本案执行费用由四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审理完毕,并出具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新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在履行期内**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金坛支公司和蒋××已履行了义务,但被申请人戴××、阮××没有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故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05-04
    388人看过
  • 交通肇事负全责必须吊销驾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情形要吊销驾驶证: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3
    318人看过
  • 这些事必须知道!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要件?
    1、交通事故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巨大噪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当事人确不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2、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当事人为抢救伤者、报案等目的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3、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逃离了事故现场。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到达前并未逃离,而是事后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事故逃逸该怎么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肇事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
    2023-05-07
    464人看过
  • 交通执法能否在道路上随意稽查车辆?
    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擅自装车上路的自行车构成交通肇事罪吗自行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也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的相关规定,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2023-07-17
    29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逮铺以后必须判刑吗?
    不一定。有可能交通肇事罪的情节较轻,被害人与嫌疑人达成和解,在检察院阶段是有可以相对不起诉的,也就意味着这个案子在检察院阶段结束了,不会判刑。另外,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公安机关逮捕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
    2023-06-23
    29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不谅解必须判实刑吗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被告人,虽未取得谅解,也可以适用缓刑。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1、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适用缓刑。2、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被告人,虽未取得谅解,也可以适用缓刑。3、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他人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虽然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但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从宽掌握。一、故意伤人认罪之后会怎么处理如果是轻伤的,受害方谅解,判处缓刑的可能较大;如果是重伤的,判处缓刑有难度,但一定可以从轻处罚。法律规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
    2023-03-06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行人的路边行走。(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
    • 道路必须走道路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编制和实施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对乡道、村道实施日常养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开展乡道、村道集中养护。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的养护工作。
    • 肇事翻车在非道路上算交通违章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 哪位知道关于交通肇事必须走强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必须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在商业险内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
    • 在我国道路上发生交通肇事罪可上诉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1、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决送达后,被告人如不服判决结果,可以在送达次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份数提出上诉状。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两审终审制度,只要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当然,如果要想获得二审改判,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一审判决不当或者说明一审判决结果不当的法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