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1 02:07:30 62 人看过

一、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何处理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属于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应当如何确定

保证期间的确定,需根据如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证期间;

2、若当事人未约定,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过短),则保证期间亦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保证期间如何去确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期间,应该如何处理?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务人可以同时起诉保证人与债权人吗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及保证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
    2023-07-04
    116人看过
  • 借款期内约定利息期后没有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借款期内约定了利息,但是期限届满后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就应当根据约定支付借款期限内的相关利息,按照规定利息是以借款的数额乘以借款的利率再乘以借款的时间进行计算的,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出法定范围,借款人就应当予以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4-08-06
    214人看过
  •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该如何处理?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1、如果居间人促成工程合同的成立的,当事人需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的报酬;2、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可根据居间人提供的劳务来合理确定。一、试用期买卖合同怎么写试用买卖合同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来约定期限:1、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在合同中作出约定;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3、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二、协议合同成立后居间费用怎么计算居间行为一般作为有偿行为而存在,尤其是中介公司,以居间行为作为其生存的手段。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
    2023-02-22
    261人看过
  • 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
    一、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我们在审查银行与开发商在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现关于阶段性担保的期间有各种约定,有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的,有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的。阶段性担保期间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银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权,银行贷款风险完全在可预期范围内;但是如果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银行的抵押权存在落空可能,贷款风险将出现巨大漏洞。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
    2023-05-06
    493人看过
  •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保证责任
    若在保证合同时,保证人没有就保证方式作出明确约定或承诺,则应当适用一般保证的原则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而若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的条款中特别指出,只有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才需要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样的情况则属于一般保证。一般的保证期间内,如果主合同出现争议但未经过合法的审判程序或仲裁机构裁决,并且也未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使得债务人仍然无法履行其所有的债务义务之前,那么保证人便享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然而,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例外:首先是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未能提供任何资产以便执行;其次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第三种情况是,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已无法满足全部债务要求或者失去了履行债务的能力;最后一个例外是,保证人明确表示自愿放弃了上述保证责任的相关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
    2024-08-08
    337人看过
  • 既未约定还款时间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时的两种情形: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时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05
    359人看过
  • 没有约定时间的离婚协议赔偿如何处理?
    1、无约定时间的离婚协议赔偿如何处理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赔偿时间,应尽快处理。离婚协议经济补偿的执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是真实的,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协议,抚养子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呢,如收入和购买的不动产,还有无形的预期收益,如文凭、执照、职称和尚未获得收益的知识产权。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我们不应只考虑义务较小的一方所获得的有形财产的价值,同时还要考虑无形可期待财产权益的价值。2.离婚经济补偿金是对夫妻分居财产制的限制。这种补偿金额是根据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以及互相帮助的工作量来确定的。其实,就是把家务劳动和帮工的价值货币化。因此,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被补偿
    2023-05-07
    250人看过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律师解答: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10
    312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日”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6
    248人看过
  • 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不明确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2024-04-15
    413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数量,约定保证期间
    买卖合同约定产品数量是需要根据卖方将产品的数量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其约定保证期限最长是六个月,并且确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数量买卖合同约定产品数量是卖方将产品的数量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二、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买卖合同约定保证期间最长时限是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
    2022-09-23
    365人看过
  •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另有约定从约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
    2023-11-23
    244人看过
  • 没收定金违约如何处理
    没有约定定金的,违约的则不适用定金罚则,但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违约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
    2023-03-24
    217人看过
  • 保证期间约定不一致应该怎样处理
    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多久时间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什么期限为准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
    2023-03-04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约定保证期间如何认定保证担保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1、未约定担保期的,如果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多久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
      没有约定为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保证期间没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请问主张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应该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按照现行规定:没有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为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但是《民法典》生效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都是六个月。
    • 如何确定保证期间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6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