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1 02:07:30 62 人看过

一、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何处理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属于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应当如何确定

保证期间的确定,需根据如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证期间;

2、若当事人未约定,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过短),则保证期间亦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保证期间如何去确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
    一、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我们在审查银行与开发商在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现关于阶段性担保的期间有各种约定,有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的,有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的。阶段性担保期间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银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权,银行贷款风险完全在可预期范围内;但是如果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银行的抵押权存在落空可能,贷款风险将出现巨大漏洞。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
    2023-05-06
    493人看过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展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层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展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连带担保人在民法上担保期限有多长?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
    2023-03-03
    58人看过
  • 没有约定时间的离婚协议赔偿如何处理?
    1、无约定时间的离婚协议赔偿如何处理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赔偿时间,应尽快处理。离婚协议经济补偿的执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是真实的,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协议,抚养子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呢,如收入和购买的不动产,还有无形的预期收益,如文凭、执照、职称和尚未获得收益的知识产权。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我们不应只考虑义务较小的一方所获得的有形财产的价值,同时还要考虑无形可期待财产权益的价值。2.离婚经济补偿金是对夫妻分居财产制的限制。这种补偿金额是根据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以及互相帮助的工作量来确定的。其实,就是把家务劳动和帮工的价值货币化。因此,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被补偿
    2023-05-07
    25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数量,约定保证期间
    买卖合同约定产品数量是需要根据卖方将产品的数量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其约定保证期限最长是六个月,并且确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数量买卖合同约定产品数量是卖方将产品的数量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二、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买卖合同约定保证期间最长时限是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
    2022-09-23
    365人看过
  • 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缩短。因此,债权人要注意法定保证期间的变化,签订合同时对保证期间予以明确约定,并及时行使保证责任主张权,让债务人和保证人如约履行承诺,维护自身利益。律师补充: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
    2023-05-06
    94人看过
  •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另有约定从约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
    2023-11-23
    244人看过
  • 没收定金违约如何处理
    没有约定定金的,违约的则不适用定金罚则,但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违约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
    2023-03-24
    21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
    一、如何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当合同中存在未明确约定的条款时,首先应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来填补这些空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关键事项若未约定或不明确,应优先考虑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依据已有的合同条款或者参照行业交易习惯来确定具体内容。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还能避免因事项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二、合同违约如何处理?一旦发生合同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包含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1.继续履行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义务。2.补救措施则可能包括修正或重新履行以符合合同标准的行为。3.损害赔偿则是对合同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等。三、面对违约应采取哪些措施?若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根据合同条款和具体情况,采取
    2024-02-05
    199人看过
  • 保证期间约定不一致应该怎样处理
    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多久时间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什么期限为准反担保的抵押期限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
    2023-03-04
    113人看过
  •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如何算逾期付款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对逾期付款的计算,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债务人相当的准备时间。因此,经催告后被告仍未履行,即构成逾期履行,故应当从原告向被告催要货款时起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如何算逾期付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
    2022-07-01
    408人看过
  • 拖延工期没有明确约定如何处罚
    施工单位拖延工期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所以,拖延工期要执行合同双方约定的处罚措施。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对因为延期造成的损失,以及承担合理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来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源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
    2023-02-22
    322人看过
  • 保证期间如何计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保证期间如何计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
    2024-01-12
    343人看过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一、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法定保证期间:1.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通常都可以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6个月。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此时,连带保证的保证就是6个月,不会中断、中止,时间过了就过了,债主不能再向担保人追债。2.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定保证期间也是6个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种保证方式下,债主未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又没有向债务人追债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3.若当事人既无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自债主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023-04-25
    190人看过
  • 主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连带担保保证期间的起算期间
    首先要确定主债务的履行期。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理论上将这里的“必要的准备时间”称为“宽限期”。债权人通过要求债务人履行并给予其宽限期将本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即宽限期届满之日即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于是,保证期间就应当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1)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且
    2023-06-24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约定保证期间如何认定保证担保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1、未约定担保期的,如果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 保证期间没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保证合同双方未约定保证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多久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
      没有约定为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请问主张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应该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按照现行规定:没有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为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但是《民法典》生效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都是六个月。
    • 如何确定保证期间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6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