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申请撤销十六年前的征地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54:54 350 人看过

1992年6、7月份,山东省嘉祥县老僧堂乡梁街村召开村民大会,时任村党支部的梁**向全体村民宣布,将本村50亩土地承包给嘉祥县供销社下属的第三棉花加工厂(即嘉祥县第三棉花加工厂),承包期10年,承包费每亩8000元,承包期届满后,土地归还梁街村。十年到期后,梁街村村民要求收回土地,一直遭到拒绝。为此,梁街村村民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广大村民多次要求下,2008年7月老僧堂乡政府从嘉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复印了1994年5月30日的《土地登记审批表》一份。该登记表内容显示,经山东省土管局(1992)鲁土征字第234号批准,该土地已经是登记在嘉祥县供销社下属的集体企业第三棉花加工厂(老僧堂分厂)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期限十年。至此,村民才知道该地块已被原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广大村民情绪激动,当时村党支部书记明明向群众说是承包,到期后土地就归还梁街村,现在查到的资料却说土地被征用了,广大梁街村村民感到被当时的村党支部和政府欺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前述规定,征用50亩耕地的权限属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原土地管理局无权批准征用,故山东省土地管理局(1992)鲁土征字第234号批准征用梁街村50亩耕地明显超越权限,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现梁街村村民已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李后兵、赵三平律师为代理人,向请求山东省人民政府递交了要求依法撤销原山东省土地管理局(1992)鲁土征字第234号征地批复的行政复议申请,山东省行政复议办公室已依法受理了梁街村村民的复议申请。

问:十六年的征地批复,现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有没有时效问题?

答: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虽然关于征收梁街村50亩集体土地的征地批复是在十六前作出的,但是梁街村直到2008年7月才知道,因此,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梁街村村民在2008年8月15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的时效范围内,应依法予以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批复相关文章
  • 撤销征地批复补充代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吴建议、吴文德等12人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洛江区2003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闽政文[2003]155号)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代理人于2008年9月9日查阅案卷材料后,经详细研究案卷,调查案情,特根据事实情况和案卷材料发表一些新的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并参考:一、被申请人提供答辩材料、明显超过法定期限,应当视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证据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行政复议流程图》审理环节也规定了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
    2022-04-29
    345人看过
  • 如何申请我国农民土地征收的复议
    一、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怎么办就征地事项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载明相关必要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供复议机关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征地行政复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出结果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
    2023-09-29
    408人看过
  • 撤征地批复代理词
    关于张炳耀等22户村民不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06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191号)行政复议一案的代理词福建省人民政府:我接受张炳耀等22户村民的委托,依法担任其不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06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191号)一案的代理人。经过详细的调查案情、研究案卷我已对本案有了比较充分和客观的了解,现依据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并采纳。一、晋江市2007年度征地已超过五个批次,被申请人不应批准征收。被申请人作出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06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191号)具体行政行为是批准晋江市2006年第七批次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八)建设项目的
    2023-06-08
    58人看过
  • 村民状告省政府终获胜政府撤销征地批复
    在长汀村村口忙碌了一年多的建设工地,终于在2007年春节前夕安静了下来。这里原本是浙江省最大的撤村建居(撤村委会建居委会)工程,但由于未经依法审批,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叫停。叫停的背后是十多起民告官的连环诉讼:在这连环诉讼中,奉化市人民政府、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市公安局相继被老百姓告上了法庭,最后浙江省人民政府也没能幸免成了被告。据史书记载,奉化市长汀村是布袋和尚(五代的一位高僧,法名契此,又号长汀子,传说中他是弥勒佛的化身)的诞生地,在弥勒精神包容和谐的影响下,这里的村民原本并不争讼好胜,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村民打了十几起民告官的官司呢?原因是撤村建居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圈地计划,在这个计划中,长汀村所有2760亩的集体土地将全部被收归国有。葡萄地里民告官民告官的连环诉讼源于村民张召良的葡萄地。2003年12月,长汀村的所有土地将被征用,村委会通知张召良去领取征地补偿款,但他一算,征地款要比
    2022-04-13
    230人看过
  • 如何申请撤销一年半前的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已经超过申请时效,一般情况是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调解书的效力民事调解书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同判决书一样法律效力,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如果没有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内容进行执行,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也就是常说的强制执
    2023-07-05
    382人看过
  • 山东高院关于农村征地补偿诉讼的答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村民与村民委员会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答复的函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如何处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纠纷案件的请示》收悉。经2004年9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5次会议研究,答复如下:对于此类纠纷,在最高法院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之前,人民法院参照最高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号答复办理。附件:最高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号答复二○○四年九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徐志君等十一人诉龙泉市龙渊镇第八村村委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及我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2023-06-08
    185人看过
  • 宅基地审批能否申请撤销
    一、宅基地审批能否申请撤销当然可以撤销,需要到土管所申请撤销审批手续即可。二、宅基地审批存在情况与程序宅基地审批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该类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另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审批程序是: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发证占有、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
    2023-05-06
    331人看过
  • 拆迁了十多年征地批复还有效吗
    一、拆迁了十多年征地批复还有效吗若开发商所发布的征地公告存续期限为两年,那么该公告的有效性将得到保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公告的有效期限与土地征收批文的有效期限保持一致,若在实施征地已经满了两年但仍未有土地供应,则相应的批文将会自动失去其效力,并应将该土地返回原土地使用者以便进行恢复使用。关于这方面,《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第十九节明确规定,我们应该坚决禁止闲置土地的现象发生。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经过批准之后,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实际开展征地或者用地行为,那么这份批准文件就会自动失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第十四节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同样也是两年。如果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在经过依法批准后,市、县在两年内都未能对该土地进行利用或者未能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那么相关的批准文件也会自动失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024-07-13
    140人看过
  • 征地批复前能拆迁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得拆迁。同时,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且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得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024-01-05
    238人看过
  • 撤销宅基地批复手续由谁来撤销
    一、撤销宅基地批复手续由谁来撤销2019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将宅基地审批权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时间。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宅基地审批存在什么情况宅基地审批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该类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另一种情况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三、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
    2023-05-06
    413人看过
  • 撤销后的民事诉讼可申请复议吗
    一、撤诉后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又撤诉的,如果属行政复议前置,符合法定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如果并非行政复议前置,由复议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即受理,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仍可提起行政诉讼现行制度下,除法定的行政复议前置之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作为并行的行政救济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二、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
    2023-03-09
    107人看过
  • 土地被征农民享有十六项权利是哪些
    征地农民的十六项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土地被征农民享有十六项权利是哪些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2022-07-17
    484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可申请听证
    省国土资源厅通知要求严格征地程序早报讯(记者赖劲松)个别地方在征地过程中,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如不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告等。为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出台了关于严格征地程序确保征地合法的通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在告知征地的同时,应当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事项包括拟被征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权属状况,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等,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同确认。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征地前,要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可以申请听证
    2023-06-08
    108人看过
  • 征用农村土地,如何申请报批?
    农村土地在征用时,如何报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报批的法定程序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征用农村土地,如何申请报批的参考。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
    2024-02-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批复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征地申请的批准和审核结果,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文件。 征地批复通常包括对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的审核,以及对征地合法性的确认。 征地批复是征地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在征... 更多>

    #征地批复
    相关咨询
    • 请求撤销用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的,写明其业主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号)业主”等。]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其姓名、工作
    • 外地户口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征地批文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
      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撤销征地批文的办法: 1、申请人在征地批文公告出来的60日内,可以进行书面申请,也可以进行口头申请; 2、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撤销征地批文行政复议申请时效是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撤销征地批文行政复议可以参考《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政府征地批复可以撤销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4
      政府征地批复违法的,征地批复是可以撤销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征地审批。 我国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 行政复议能撤销征地批文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4
      当事人想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征地批文的,需要在60日有效期内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复议申请,并依法提交能够证明征地批文符合可撤销情况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