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2:19 331 人看过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到底由谁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直接的被征地人,因此,征地款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成员都有权获得土地补偿受益,具体如何分配,要看该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分配方案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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