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
可以,此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说到非婚生子女,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不是法定夫妻所生的子女,换句话说,就是未婚生育的子女。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被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民法典》第1054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宣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据此,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一)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二)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三)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纠纷。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一)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即使是非婚生子女,我国的法律依旧会维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因为孩子的出生是无罪的,孩子本身无罪,我国法律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社会不得歧视非婚生子女。这就体现了我国的人道主义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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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否为无效婚姻?什么形式的无效婚姻?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6第一种情况是无效婚姻为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嫁给别人。比方说,你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再和第三者另有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领到结婚证书后,即使没有结婚,也不会在一起过。也许,那时只是一时的兴奋,便心灰意冷,稀里糊涂地与对方领取结婚证而已,此后再无任何联系。假如你在以后的生活中再次遇见心仪的人,相见恨晚,非常想马上结婚。未与前任办理离婚手续,又办理了结婚证,仍属重婚行为,后者婚姻无效。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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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婚姻是无效婚姻的可以再婚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4-10-04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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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婚姻无效孩子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91、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2、被宜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因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 3、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起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