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没有额外赔偿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07:36:55
85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能。
工伤不能要求额外的赔偿。
比如,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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