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具有哪些意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9 03:26:30
169 人看过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不动产物权,在各国都是法律最重要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又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
此外,不动产物权登记还可以派生出不动产物权登记推定真实的效力,即除有相反证据外,法律认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这既是不动产物权交易安全性和公正性的需要,也是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对相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而取得该项权利的人,法律认可其权利取得有效并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吗
414人看过
-
关于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法律规定
489人看过
-
企业不动产登记的消灭与变更有何不同?
44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什么?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对抗主义
97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
405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不动产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
8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物权法对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作了哪些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
不动产物权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机制和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规定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原则上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
-
如何审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和变更与消灭?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簿只能有一个,这样该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物权交易的秩序才能良好建立;二是权威性,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其公信力以国家的行为担保,并依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可信性提供保障;三是持久性,不
-
动产物权何时发生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法律效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