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除斥期间的有效期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0:34:39 291 人看过

一般来说,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如果超过除斥期间,形成权就失效了,所以权利人一定要在有效期限内行使权利。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若在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伤残协议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一、拿到鉴定结果后该怎么做
    2023-02-24
    468人看过
  • 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除斥期间多久
    一、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相关法律规定当撤销权已超过除斥期间时,可以在《民法典》当中找到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撤销权除斥期间多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
    2023-05-03
    319人看过
  • 除斥期间和最长保护期是多久
    一、除斥期间和最长保护期是多久除斥期间最长期限是根据不同的权利类型而定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如:(1)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2)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首先,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2023-02-09
    432人看过
  • 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除斥期间是指什么意思
    一、适用除斥期间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除斥期间包括的权利有撤销权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存续期间,也称不变期间,其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主要有:1.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2.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7.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8.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二、除斥期间是指什么意思除斥期间的意思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
    2023-05-06
    477人看过
  • 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规定情况分析
    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有:1、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追认权: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3、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合同撤销权有除斥期间吗?合同撤销权有除斥期间。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如果没有在规定的处除斥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当事人就会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2023-07-04
    208人看过
  • 回复请求权最长除斥期间是多久
    一、回复请求权最长除斥期间是多久1、占有回复请求权是有除斥期间限制的,最长时间为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2、如果不行使,该请求权将消失。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二、无权占有造成占有物损害如何赔偿1、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占有造成占有物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3)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
    2023-06-14
    369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是多久?1、返还原物请求权并不存在除斥期间,这是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2、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
    2022-07-12
    236人看过
  • 形成权为什么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可以中断吗
    一、形成权为什么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形成权不受用诉讼吗期间的限制,理由如下:1.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2.形成权的适用期间呈现多样性,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区别;3.形成权的行使可法定可约定,而诉讼时效的适用则严格遵循法定条件;4.形成权的行使效果与诉讼时效经过效果不同。形成权的行使效果与诉讼时效经过效果不同。诉讼时效的适用则严格遵循“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条件,没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存在,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问题,这个标准显然与形成权的行使条件具有多样性和自由性完全不同。二、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可以中断吗形成权的除斥期间不可以中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
    2023-05-06
    221人看过
  • 合同中除斥期间多久会被解除权利
    一、合同中除斥期间多久会被解除权利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而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属于请求权,二者在性质上不同,因此,在权利行使的期限规定上也应有所不同。一般认为,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形成权则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民法典》及其它法律对请求权时效的规定相对较多,而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则没有规定,《民法典》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间同样也没有强制规定,而是依靠当事人约定,或者由当事人经过催告来确定。这种规定虽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对于催告后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以及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当如何确定,在法律层面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
    2023-05-06
    403人看过
  • 咨询一下律师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因此,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除斥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什么是委托合同解除权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
    2023-08-10
    244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期限是除斥期间吗,除斥期间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期限是除斥期间吗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期限届满后该权利消灭,而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止、中断的,所以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除斥期间是什么特点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
    2023-06-16
    90人看过
  •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民事权利也会消灭。其规定是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一、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行使期限解除合同除斥期间的形式期限是六个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2023-04-26
    447人看过
  • 追偿权是否是除斥期间
    一、追偿权是否是除斥期间担保追偿除斥期间,为担保权存续期间,如果担保权存在的,当事人就不能追偿了。二、除斥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三、除斥期间与
    2023-05-06
    437人看过
  • 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期间。在民法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除斥期间的特点包括:一般是不变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2024-01-06
    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形成权的除斥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1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撤销或者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者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起一年以上消除。在这个问题上,《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体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两者之间的文本表达有明显的差异。作者认为,由于《民法通则意见》是对一般民事行为撤销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五
    • 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
    • 除斥期间的客体只能是形成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准确的说,除斥期间的适用的客体为形成权。这主要是因为形成权将会根据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志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后果。法律用除斥期间对此加以限制,从而在较短时间内消灭该形成权,以便于更好的维护他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中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尚有不少缺陷,有待完善。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
    • 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约定需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12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除斥期间的时间是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
    • 哪些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的例子有哪些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4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该权利消灭。有关法律规定的撤销权、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就属于除斥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11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中确认的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就属于除斥期间。该《批复》第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