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作出行政处罚能否加重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1:12:21 381 人看过

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者行政复议后,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也就是不得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一、行政处罚权的限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能否重复处罚,有哪些规定
    一、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就同一违法事实多次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
    2023-06-02
    4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后能不能重新做出处罚决定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后能不能重新做出处罚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法律规范必须公布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解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都要向全国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行政法规汇编中都不可缺少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处罚的法规汇编或编纂工作也应加强。全面加强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行政处罚必须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处罚时,必须公开进行。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
    2023-04-24
    4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原则的一种。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本原则可以克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缺点,便于根据罪行确定适当的原则,但其仅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对死刑、无期徒刑则不能适用。中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一、数罪并罚罪犯计算年限问题?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计算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拘役最高刑
    2023-04-01
    118人看过
  • 申辩后加重行政处罚吗
    申辩后是不能加重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有道理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当事人更重的处罚。一、如何完善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公开制度(一)实体公开1、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凡是要求公民遵守的,必须事先公开;2、对违法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必须公开,这有利于教育违法者和全体公民,也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二)程序公开1、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等必须公开;2、告知程序: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之前,应当告知被处罚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3、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的,处罚决定不能成立;4、公安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等治安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与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听证;5、治安处罚不论是当场
    2023-02-23
    240人看过
  • 是否可以重新审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可以撤销,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撤销。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行政合法要件缺陷。合法的行政行为有三个要素: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如果任何行政行为缺失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要都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不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是指相应的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平、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相关善良习俗等。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撤销行政处罚有以下的5种情况:1、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2、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幅度出现错误;3、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使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出现错误;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5、行政处罚程序出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
    2023-07-10
    177人看过
  • 加重处罚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决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处罚有哪些种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违规营运的饭店、酒店停业整顿。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例如,交警对
    2023-06-26
    1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可否不重复?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解释1:“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既针对同一行政机关,也针对不同行政机关。解释2:只针对“罚款”,不能类推适用到其他类型的处罚,即不排除并罚。行政处罚罚款可否申请延期缴纳当事人有经济困难不能缴纳罚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经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暂缓交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
    2023-08-01
    11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能否增加处罚种类或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
    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局在办理有关环境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也遇到了这一问题。现就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问题,请示如下:关于上诉不加刑和行政诉讼不得加重处罚的问题,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相应的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另据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我局认为,根据
    2023-06-06
    497人看过
  • 再审判决能否加重处罚
    一、再审判决能否加重处罚再审判决可以加重处罚,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法院系统自行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被害人认为被告人有罪却判无罪或者被告人量刑过轻,提出申诉,法院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3.被告人认为原审判决有罪错误或者量刑过重,提出申诉再审的,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不服再审判决怎么办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
    2023-04-14
    43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过重能否获得赔偿
    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大三学生因替考被开除校籍行政处罚过重被判撤销案例【基本案情】孙*伟是一名来自河南省辉县山区的农家子弟,2004年,他以优异成绩被河南
    2023-08-13
    22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如重大行政处罚
    法律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2、行政拘留;3、没收违法所得;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重大行政处罚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行为能力、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记录可以删除吗行政处罚记录不能删除。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二是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行政处罚的方式如下: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二、行政处罚听证时间如何计算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
    2023-04-12
    55人看过
  • 有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从重处罚就是加重处罚吗
    一、有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如果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从重处罚就是加重处罚吗按规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如下:(一)、从重处罚1、在法定刑范围内从重。比如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法院在这个范围内做的较重处罚就是从重处罚。注意,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判定刑罚,就属于加重处罚。2、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比如抢夺罪,抢夺老年人财物将酌情从重处罚,没有法条的明确规定就没有依据。3、“从重”是适度从重。具体而言,从重处罚时按以下处理:(1)从重不必须在罪
    2023-04-18
    222人看过
  • 是行政处罚严重还是民事处罚严重
    一、是行政处罚严重还是民事处罚严重民事处罚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补偿性,不具有惩罚性。两者的共同点是违反法律义务行为的处罚,对于一些特殊的违反民事法律义务行为,也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履行民事义务。不同点在于:(一)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义务,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法制制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程序,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民事制裁是对违反民事法律义务,侵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制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民事法律秩序。(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义务者附加新的义务,通过附加义务的惩戒,促使行为人遵守行政法义务。而民事制裁既可以表现为对行为人附加新的义务或者剥夺某种权利,惩戒行为有,以便维护民事法律秩序;也可以表现为要求行为人履行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义务,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只能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与被处罚
    2023-06-06
    150人看过
  • 复议能加重处罚吗
    一、复议能加重处罚吗不得针对申请复议的事实加重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即对同一事实不得加重处罚。另发现违法行为的,应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有权相关作出处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二、行政复议的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三、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少天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
    2023-04-24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部门行政处罚责令作出重新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当事人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反映,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依法应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撤销后是否可以重新作出行政处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7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我国行政处罚撤销重新作出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表述有错误,作出主体可撤回重新作出。但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本身尚不构成对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拘束力,行政相对人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无意义。
    • 行政复议后处罚被撤销,是否可以重新作出决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法院撤销被复议维持的行政行为,导致原维持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这是司法解释的规定。原作出处罚的行政主体撤销自己的行政行为,并不能使其上级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无效。由此反推经行政复议机关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能自行撤销。
    • 重新作出行政处罚该怎么办?你们能具体建议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