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量刑一般会构成贪污罪,在征地拆迁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的社会角色是公共财产的监护者。被拆迁人提供虚假的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动配合,其行为侵害的法益是单纯的公共财物所有权,其构成的是单纯的财产性诈骗犯罪。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负有公共财产的守护义务,该守护责任决定了其必须阻止该诈骗行为,在国家工作人员不但不忠实履职,而且有意识地配合被拆迁人的诈骗行为的情形下,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特定角色,使得他的介入行为是对其保证人身份的一种直接背叛,从而导致整个案件的法益侵害性质得以提升,进而案件的性质因此发生变化。
换句话说,从法益侵害的角度看,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介入,受侵害的就不仅仅是财产所有权,而且亵渎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加重了法益侵害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地位通过其法律上的义务得以凸显,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带有财产性职务犯罪的贪污性质。
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罪责
国家工作人员地位通过其法律上的义务得以凸显,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带有财产性职务犯罪的贪污性质。
稍有争议的是,构成贪污罪,行为人主观上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在一些内外勾结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获得补偿款,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贪污目的如何体现与认定
这一疑问显然不能成为构成贪污罪的学理障碍。因为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是专指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而是指包括本人占有、第三人占有或本人和第三人共同占有。由此,无论从行为本质(职务的滥用)还是法益侵害的性质(公共财物被非法占有和职责的背叛)来看,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提供帮助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实际上,从刑法规定的体系性和协调性的角度分析,也将此种行为认定为贪污罪。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理论上一般认为,此规定乃是注意规定,即使没有此处“以共犯论处”的注意规定,对于为金融诈骗的行为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金融诈骗罪的共犯。而为被拆迁人的诈骗行为故意提供帮助的行为,与上述提示性规定中的情况如出一辙,甚至更为严重。
基于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守护人的地位,上述行为犹如一个金库的保管员与他人内外勾结,保管员晚上故意不上锁,由外部人员人库盗窃一样,本质上属于内外勾结,伙同贪污的行为。所以,将此种行为认定为贪污罪,不但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而且也体现了刑法体系性的要求。同时,也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印发的《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说到底,立法上的“伙同”也好,司法解释中的“勾结”也罢,都是建立在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有共同的故意,且都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由此,整个案件的性质也就应该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拆迁安置?
489人看过
-
抢建违建骗取拆迁补偿款
260人看过
-
哈市严打征地拆迁中骗取补偿款等违法行为
351人看过
-
哪些属于拆迁补偿款
492人看过
-
扶贫款被骗取用于实物交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13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如何提起拆迁补偿诉讼
78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父亲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后母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101、首先应确定该私房的权利人包括哪几人,是否包含你母亲(需根据原始建房许可证等材料予以确定); 2、继母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已与父亲领取结婚证并实际居住多年,应当享有相应的份额; 3、继母的子女目前已20多岁均已成年,与你父亲不存在实际抚养赡养关系,不享有相应的权利; 4、你本人应为拆迁被安置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作为父亲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
拆迁补偿没有签合同是否属于违约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3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是有效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迁能否获得补偿取决于其是否为违法建筑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8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进行拆迁时,通常不会获得经济补偿。因为这些建筑未经批准,属于非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将会被依法处理。
-
假离婚为了补偿款,离婚骗取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能各地的补偿方案不同,导致计算补偿的方式不一样,个别被拆迁人可能会钻补偿方案的空子,以违法方式多要补偿。如果发现违法骗取补偿款的行为,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或征收部门举报。法律依据有:《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
-
购房合同是否属于拆迁补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0购房协议不属于拆迁补偿协议。购房协议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拆迁补偿协议是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因拆迁房屋而签订的一种补偿协议。购房协议和拆迁补偿协议是两种不同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