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的探讨与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08:24:59 138 人看过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这里所说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

关注物业税

pppp由于近期广东将要试点实行物业税,“物业税”成为热门话题,为房地产行业所关注。此前已经有消息说,从2004年开始,物业税将在全国从试点到全面铺开。

pppp物业税简单理解,就是将一次性收的钱现在分期来交了。目前房产升值很快,但是升值后发展商或小业主得到了更多的利益,增值部分基本都被他们所享受,而房产中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则由政府和纳税者所承担。物业在保有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由于没有税收的调节机制,使政府无法参与增值价值的再分配,而流向了保有者,导致炒作泛滥,拉大了贫富差距。

pppp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实行“物业税”制度后,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从理论上说,征收物业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是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物业税成了未来的预期收入。而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会由于基本设施的变化而升值,从而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pppp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土地资源及开发量的稳定和有限,因此绝大多数采取了收取物业税的方式。由于中国正处于房地产市场的初期阶段,政府通过一次性收取土地批租费用后用于城市其他方面的建设。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以及土地的有限,实施物业税的征收办法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大的必要性。

pppp关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房价,物业税降低了购房者的准入门槛,而提高了养房的门槛。房产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60%,建筑成本只占40%。而在国外的房价中,建筑成本占房价的70%,税费及房产商利润约占30%。

pppp物业税的推行理论上可以促使开发成本下降10%左右,相对来说买房更加便宜了,房价会有所下降。不过,理论归理论,房价是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不会因为一个因素的出现而造成房价的下降,物业税还不是影响房价的根本因素。

pppp由于物业税实行定期的交纳,必然加大了养房子的压力。对于投资者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按照估计,一旦物业税开征,目前一间70到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要交纳的费用可能会在200元左右,养房成本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

pppp对于开征物业税,众口不一,有人认为,把多个税种归结为物业税将更加科学合理,也是中国房地产税制变革的必然。改革现有的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实现简并税种,税费改革,构建统一规范的房地产税物业税制,是今后地方税工作的重点。

pppp不过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单靠推行一项税种根本无法解决房地产行业现存的税收问题,开征物业税是治标不治本。对此,一位权威人士公开表示,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从税率、税金、税种、免税范围全面考虑,而不仅仅是开征物业税,物业税解决不了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pppp对开征物业税还在讨论阶段,其中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国外的资金或早或晚、或多或少的都会进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以物业税为标志的房地产税制变革对发展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益。

pppp摘自《北京现代商报》2004.02.20记者赵丽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管理的建议:不拖债务的技巧
    公司欠钱有以下解决方案:1、协商。在公司欠钱的情况下,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是最省时省力的方式,但前提是对方有偿还意识和偿还能力;2、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依法履行一定的支付义务的法律文书;3、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只能选择起诉。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不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效判决。公司欠钱不给怎么解决(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
    2023-07-07
    486人看过
  • 对电子商务联贷联保业务风险的探讨与建议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影响最大的是中小企业,除了市场因素外,困扰和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是融资难问题,建行浙江省分行与阿里巴巴公司开展合作,推出电子商务联贷联保业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和担保难问题,本文主要探讨该项业务的主要风险和防范措施,并提出业务思考与建议,为银行中小企业网络银行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0引言建行浙江省分行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推出的电子商务联贷联保业务是为众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量身定做的产品,他把联贷联保业务与网络对接,利用网络撮合组建联保体,联保体成员之间互相担保,不需要任何抵押,共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小企业网络信用积分与诚信指数等信息作为综合评价和授信决策的依据,客户申请贷款以及银行贷款审批、发放、偿还均通过网上银行操作。该项业务推出至2009年3月底一年半的时间内,建行浙江省分行累计向700个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6.56亿元,贷款
    2023-06-06
    118人看过
  • 完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展迅速,为政府采购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作为县级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须解决。例如社会代理机构为获得采购业务,可能一味迎合采购人的需要,不能以中立的态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些代理机构以借用、挂靠资质等方式承揽业务,或代理机构之间优势互补相互借用资质承揽业务;一些代理机构为节约成本,不重视队伍建设,机构既缺乏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者,又缺乏精通工程、货物和服务方面的技术人员,导致代理行为不规范。对此,笔者有如下建议:一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动态监管机制,明确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的种种表现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市场清出政策,完善对不良行为的定性和行政处罚细则,细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相应的处罚条款。二是建立统一的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政府采
    2023-04-24
    23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探讨
    不可以。《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是什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2023-07-18
    172人看过
  • 对法官制度改革的探讨与建议
    □成都市温江区法院葛萍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成为依法治国的支柱,必须改革法官制度,构建新的法官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制度,对法官的权利、义务、地位和作用正确定位,对法官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法官素质,是当前司法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对法官制度的改革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审判制度的改革乃至司法制度改革的成败。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我国的法官制度改革进行反思和探索。对完善法官制度改革的建议:一是理顺机制体制。改革法官制度,必须理顺体制,其中,关键要理顺与党委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坚持党的领导,是不可动摇的原则。我们进行各项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也是法官制度改革的方向问题。法院独立、法官独立并不是不要党的领导,我们强调法官要政治坚定,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然党的领导不等于地方各级党委直接干预同级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直接控制同级
    2023-04-24
    39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权选择探讨
    要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需要明确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原因导致的债权债务对应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如果是合同之债,那么管辖法院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果是侵权之债,那么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诸如此类的,需要根据债发生的原因的不同来确定管辖。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发生了债权务纠纷,一般双方都会先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由第三方主持调解。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条款,就要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进行法律诉讼也是也是公平,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首先要确定的,就是法院管辖权。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将合同中涉及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所在地的法院约定为解决纠纷的法院的,即对管辖法院
    2023-07-01
    104人看过
  • 乡镇债权债务构成与防范的探讨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乡镇负债现象普遍,而且债务包袱沉重,甚至影响了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近期,针对乡镇债权债务的构成以及乡镇债务的防范等方面问题,笔者对长丰县及部分乡镇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一、债权债务构成情况长丰县辖20个乡镇,1个工业区,人口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万人,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38.8亿元,财政收入24506万元。据调查统计,截止2005年底,长丰县全县乡镇级债务总额31805万元(含乡镇、工业区园区建设债务),其中直接显性债务31755万元,或有债务50万元。直接显性债务中,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775万元,国内金融组织贷款5804万元,财政周转金1881万元,向单位借款7583万元,向个人借款15425万元。全县乡镇级债务总额占全县乡镇当年可
    2022-04-19
    483人看过
  •  工伤后期费用处理办法:探讨与建议
    本文探讨了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在职期间,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标准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导致职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造成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将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离职后,五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在职工在职期间,如果因工伤或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导致职工因工伤或工伤复发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全部治疗费用将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2023-11-13
    73人看过
  •  探讨两个政府机构的分工与职能差异
    司法局和公安局是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分别负责本市和本县的司法行政和公安工作。司法局主要负责研究起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以及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公安局则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县公安工作,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负责全县各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以及对全县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起草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2.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
    2023-11-02
    494人看过
  •  探讨离婚协议对债务的影响
    夫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共同的生活费用、共同的投资以及为老人和子女提供赡养和抚养等共同责任。但如果是一方用于赌博或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且在借款时未向另一方透露,则这些债务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共同的生活费用、共同的投资以及为老人和子女提供赡养和抚养等共同责任。但如果是一方用于赌博或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且在借款时未向另一方透露,则这些债务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能 否 用 离 婚 协 议 对 抗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答案是不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不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的个人名下有相应债务的,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如无法协商,
    2023-09-04
    424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的差异及优化建议
    1、二者主体不同。2、二者服务范围不同。(1)“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2)“政府采购服务”的范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和“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两部分。政府采购结果应当公布政府采购的结果是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交待,公布采购结果一方面能够使政府采购当事人了解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实现政府采购透明化的目标;另一方面也使政府采购当事人能够据此提出存在的疑义,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公布的政府采购结果是判断政府采购是否公正的标准,既为采购人、供应商对此可能提出的异议提供了最有效的证据,也有利于督促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公正执行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为政府采购的正常进行作出了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
    2023-07-07
    235人看过
  • 对监护人指定地位的探讨与建议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首先为父母,父母无法成为监护人时,未成年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担任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
    2023-07-20
    68人看过
  •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探讨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除了上文明确认可的以物抵债,其他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如何,则取决于其本质所归属的法律制度。什么是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一般否认该这种情形下以物抵债约定的效力。以物抵债,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因此,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是有效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
    2023-07-06
    4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解决的探讨
    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人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法的管辖权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的管辖权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实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其分工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行政处罚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主要依据。明确规定行政处罚主体对行政违法案件的管辖权,有利于防止处罚主体越权处罚或者重复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2023-07-06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地方政府债务的性质及分类探讨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0
      省级财政部门需按照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偿还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般债券本金、利息以及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则需按照转贷协议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本地区或本级应承担的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 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途径进行偿还。 一般债务利息则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
    • 针对商住房强征的探讨与建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4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该法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法规还规定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
    • 政府性债务与政府债务有哪些区别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
      政府性债务与政府债务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涉及的债务范畴并不相同。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范畴,除包括政府举借的债务外,还包括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借的政府性质的债务。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今后地方政府只能由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只会保留“政府债务”,不再有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的政府性债务。
    • 债务筹措与偿还方式探讨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是明确的。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双方需要协议来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进行判决。 在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后,求偿原则是有所不同的。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
    • 政府与政府协议中的债转股规定与政府债转股的差异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