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即地方政府债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因此,这里所说的政府债务即为国债。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
关注物业税
pppp由于近期广东将要试点实行物业税,“物业税”成为热门话题,为房地产行业所关注。此前已经有消息说,从2004年开始,物业税将在全国从试点到全面铺开。
pppp物业税简单理解,就是将一次性收的钱现在分期来交了。目前房产升值很快,但是升值后发展商或小业主得到了更多的利益,增值部分基本都被他们所享受,而房产中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则由政府和纳税者所承担。物业在保有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由于没有税收的调节机制,使政府无法参与增值价值的再分配,而流向了保有者,导致炒作泛滥,拉大了贫富差距。
pppp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实行“物业税”制度后,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从理论上说,征收物业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是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物业税成了未来的预期收入。而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会由于基本设施的变化而升值,从而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pppp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土地资源及开发量的稳定和有限,因此绝大多数采取了收取物业税的方式。由于中国正处于房地产市场的初期阶段,政府通过一次性收取土地批租费用后用于城市其他方面的建设。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以及土地的有限,实施物业税的征收办法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很大的必要性。
pppp关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房价,物业税降低了购房者的准入门槛,而提高了养房的门槛。房产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60%,建筑成本只占40%。而在国外的房价中,建筑成本占房价的70%,税费及房产商利润约占30%。
pppp物业税的推行理论上可以促使开发成本下降10%左右,相对来说买房更加便宜了,房价会有所下降。不过,理论归理论,房价是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不会因为一个因素的出现而造成房价的下降,物业税还不是影响房价的根本因素。
pppp由于物业税实行定期的交纳,必然加大了养房子的压力。对于投资者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按照估计,一旦物业税开征,目前一间70到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要交纳的费用可能会在200元左右,养房成本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
pppp对于开征物业税,众口不一,有人认为,把多个税种归结为物业税将更加科学合理,也是中国房地产税制变革的必然。改革现有的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实现简并税种,税费改革,构建统一规范的房地产税物业税制,是今后地方税工作的重点。
pppp不过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单靠推行一项税种根本无法解决房地产行业现存的税收问题,开征物业税是治标不治本。对此,一位权威人士公开表示,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从税率、税金、税种、免税范围全面考虑,而不仅仅是开征物业税,物业税解决不了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pppp对开征物业税还在讨论阶段,其中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国外的资金或早或晚、或多或少的都会进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以物业税为标志的房地产税制变革对发展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有益。
pppp摘自《北京现代商报》2004.02.20记者赵丽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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