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祖宗留下土地的所有权需要了解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9 22:00:06 416 人看过

土地确权是指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法律确认的过程。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具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哪个行政机关。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

土地的权属登记通常由当地土地局进行确权,而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则是指依法具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哪个行政机关。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依法对土地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活动。而土地确权机关,则是指负责具体实施土地确权工作的行政机关。

根据该法的规定,土地确权机关包括: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2.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确权工作,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3.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居)民的土地确权工作,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4.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居)民的土地确权工作,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因此,土地确权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土地确权是土地权利人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依法对土地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活动。土地确权机关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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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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