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6:33:18 255 人看过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投诉电话

12329。

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次修订,2019年3月24日第2次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有哪些流程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有哪些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023-05-13
    247人看过
  • 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期限是多久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期限是多久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职工死亡后公积金支取是没有明确的期限的,其继承人可以凭职工死亡证明和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者遗赠证明,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3-05-13
    282人看过
  • 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次修订,2019年3月24日第2次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
    2023-05-13
    486人看过
  • 文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投诉电话
    一、文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投诉电话(0876)3127727。二、文山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材料在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所居住的租房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相同的,一般有三类不同的租房形式,所以准备材料也是分为三种类型:1、(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上述材料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租住商品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须提交如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职工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核实职工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提取申请书》;申
    2023-05-13
    145人看过
  • 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
    2023-05-13
    462人看过
  • 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需要哪些条件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次修订,2019年3月24日第2次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
    2023-05-13
    18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员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
      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而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
    • 新员工死亡公积金提取规定新员工死亡公积金怎么提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5
      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而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
    • 住房公积金死亡怎么提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1、对于怎么住房公积金提取这个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
    • 公积金新规定公司怎么提取死亡公积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员工死亡之后,社保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而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
    • 死亡公积金提取手续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死者相关证件,如身份,户口,婚姻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子女,父母)去公证处办理死者财产继承公证。(所以继承人事前应协商好继承各个事项。)死亡提取公积金。申请范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