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与缓刑的异同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9:21:17 67 人看过

管制与缓刑的相同之处:

1、对象基本相同;

2、适用期大致相同。控制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缓刑的适用期也是1个月以上3年以下,拘役是1月以上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月以上3年以下;

3、执行和调查的单位完全相同。缓刑和管制由公安机关调查执行,管制不予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调查,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配合;

4、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大致相同,一般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1、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一般对其进行关押,仅在限制其一定自由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以进行改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制度概述:缓刑制度的特点与内涵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制度的规定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被判缓刑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2023-07-12
    430人看过
  • 管制能缓刑吗,管制是什么意思
    一、管制能缓刑吗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由于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二、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
    2023-02-13
    312人看过
  • 判决中管制和缓刑的不同点分析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023-07-05
    92人看过
  • 同时被判管制与缓刑怎么执行
    法院能够判处管制、缓刑,但管制和缓刑不能同时进行,管制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而缓刑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完毕;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一、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什么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
    2023-03-22
    72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与缓刑的不同点
    缓刑考验期和缓刑区别: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缓刑刑期是正在服刑的期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缓刑的考验期多长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
    2023-07-05
    120人看过
  • 实刑和缓刑的异同点分析
    实刑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来说,需要在监狱或看守所实际服刑。缓刑的具体表述是暂缓量刑,主要是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定罪,暂不执行。缓刑期满,原判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缓刑和死刑的区别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
    2023-07-01
    229人看过
  •  四管制与两管制的差异
    四管制空调和二管制空调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四管制空调适合较大进深有内外分区的建筑,特别是冬季得热较大的幕墙建筑,可以同时提供冷气和热量。而二管制空调适合季节性无内外分区或无需同时供冷供热的建筑,管道少、阀门少、维护量较小。因此,选择适合的空调系统可以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舒适度。四管制空调是指空调箱内同时安装了冷盘管和热盘管,每组盘管由一根进管和一根回管组成,共计四根。其中两组水管分别连接到冷水和热水系统,实现了在同一时间内为部分房间提供供热和部分房间提供冷气。(两根供水管+两根回水管=四管)二管制:二管制空调箱中只是一组盘管,一进一回,夏天通冷水,冬天通热水。(一根供水管+一根回水管=两管)二管制适应性较差,适合季节性无内外分区或无需同时供冷供热的建筑,它的管道少、阀门少、维护量较小,占用吊顶及管井空间少,一般需求可以使用二管制。四管制适应性较好,适合较大进深有内外分区的建筑,特
    2023-11-14
    234人看过
  • 缓刑与管制的比较研究
    虽然管制属于开放式刑罚,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刑,就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必须切实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轻处罚。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罚,只是有条件不执行的刑罚方式。虽然也在具体执行中,但这种执行不是刑罚的具体执行,只是侦查方式。其功能是“罚而不罚”,即犯罪分子虽已被判处特定刑罚,但刑罚尚未实际执行,通过缓刑侦查,达到刑罚执行的效果。&&&判管制和缓刑哪个更好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此期间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缓刑相对较好一些。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
    2023-07-02
    338人看过
  • 管制与缓刑的比较分析
    管制和缓刑的区别:1、管制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缓刑是指行为人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为犯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先定罪,暂不执行;2、管制属于刑罚的一种,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3、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存在缓刑撤销问题,但管制并不存在该问题;4、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改为有期徒刑二日。判处缓刑的,提前羁押的,没有缓刑考验期。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一)定义、特定的不同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2、管制适用
    2023-07-01
    313人看过
  • 什么是缓刑?缓刑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解答: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的基本特点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罚的不予执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为条件的。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则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根据刑法第449条的规定,战时缓刑是指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制度。战时缓刑制度适用
    2023-06-11
    143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异同点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也就是说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的,但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
    2023-07-17
    290人看过
  • 缓刑和死刑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缓刑和死刑的异同点有哪些缓刑和死刑两者的区别如下:1.法律承担后果不同;2.测试期限不同。缓刑法定期限为2年,缓刑的试验期必须根据判决的种类和刑期确定;3.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为条;4.不同的执法方法。二、判缓刑期满可以出国打工吗判缓刑期满是否可以出国打工,要看具体情况而定。1.缓刑期满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符合第1种情形的,缓刑期满后,就可以出国打工。三、判缓刑期满后需要几天内必须解除判缓刑期满后需要当天内必须解除。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满,原
    2023-08-31
    339人看过
  • 缓刑与管制哪个更好
    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管制属于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一、管制的特征有哪些,管制在实践中是如何执行的一、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2023-06-28
    313人看过
  • 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
    一、管制与缓刑的区别1、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因此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它更符合现代教育刑的要求,更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2、从司法实践上比较2003年全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34927人,占18.47%;判处管制的有11508人,占1.58%。两者相比,适用缓刑高出适用管制16.89%。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54429人,占20.53%;判处管制的有12553
    2024-04-1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与缓刑有什么不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区别:(1)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2)管制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
    • 缓刑与管制的区别管制与缓刑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一)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二)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三)缓刑: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 管制刑缓刑是什么管制与缓刑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简单地说,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完毕;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 管制刑是什么管制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相同之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2
      2003年全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34927人,占18.47%;判处管制的有11508人,占1.58%。两者相比,适用缓刑高出适用管制16.89%。2004年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54429人,占20.53%;判处管制的有12553人,占1.67%。两者相比,适用缓刑高出适用管制18.86%。2005年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84366人,占22.23%;判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