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是否由开发商和个体签订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21:41:03 243 人看过

开发商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签订什么合同
    《住宅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格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况外,合同总价格一般不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签订的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
    2023-08-06
    273人看过
  • 以个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有效,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以个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以个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承包人未取得或者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法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单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称。施工项目必须无招标投标或中标无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损失。二、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经过招投标确定合同双方;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法定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0
    66人看过
  • 未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是否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的焦点是:雇主是否仍需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负责首先,在本案中,无论谁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负有责任,让我们先看看能否根据情况和过失来决定两倍工资的支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本法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避免劳动者因协议不明确而不能在纠纷中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本法第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仅取决于是否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不受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的过错的影响。因此,在本案中,虽然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一方确实是李员工,但由于未能签署书面续签合同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持续近半年的过失,也归因于雇主的疏忽,即雇主允许存在非法身份。
    2023-05-07
    311人看过
  • 施工合同能否由分公司签订
    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
    2023-02-21
    295人看过
  • 不合格的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有什么影响
    法律咨询:不合格的施工人员承担工程的合同效力如何?律师答:在实践中,为了避免建筑立法对建筑主体资格的严格限制,吸引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以获得建筑市场的高回报,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名称承包工程。这种现象在资金不足的小型民营企业中尤为突出,但出于实际考虑,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庇护。从建筑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根本目的出发,必须予以严格否定。在实践中,要注意对属于这种现象的所谓隶属关系、内部承包、名义合资等行为进行明确界定,需要我国法官科学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体系。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
    2023-05-07
    17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施工转包签订免责合同是否有效?
    工程转包时签订免责合同的,由于工程转包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负责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子被施工损坏怎么赔偿?房子被施工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是承担修复责任,并且对房屋所有人进行相应赔偿。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2023-08-13
    143人看过
  • 谁是承包人签订代建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主体
    签订代建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主体通常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
    2023-03-08
    274人看过
  • 个人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合法吗
    一般来说时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
    2023-03-19
    386人看过
  • 工程合同是否可以由个人签订
    一、工程合同是否可以由个人签订个人不能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承包资格,合同无效。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三、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
    2023-09-30
    452人看过
  •  签订免责合同是否对个体法人有效?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判断问题。虽然存在免责条款并不足以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合同是否满足生效要件。对于我国对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规定和限制,如果一方故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并且对对方的权利进行排除的,该免责合同是无效的。因此,个体法人签订免责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并不足以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合同是否满足生效要件。我国对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做了明确的规定与限制。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如果一方故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并且对对方的权利进行排除的,该免责合同是无效的。因此,个体法人签订免责合同是无效的。 怎 样 判 断 个 体 法 人 签 订 的 免 责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在判断个体法人签订的免责合同是否有效时,需要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免责条款。如果合同中确实有关于免责条款的约定,那么需要审查该条款的具体内容,看是否符合相关法
    2023-09-14
    97人看过
  • 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有效吗
    这个要看具体协议内容,比如约定你具备购房资格后履行协议,那么就是有效的。一、双方自愿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首先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是,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自愿写的净身出户有效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在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时,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且不能违背显失公平的原则,否则会无效。事实上,净身出户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023-02-20
    71人看过
  • 未召开村民会议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无效
    一、未召开村民会议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无效?未召开村民会议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根据规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二、在农村土地承包应遵守哪些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三、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
    2023-04-13
    20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因内部原因违约拖延支付工程款,(如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抵押、联营合资、内部管理层纠纷等等,导致对建筑承包商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拖延时间太长,承包商不堪等待,这种情况开发商已构成民法典上的根本违约,承包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如不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以后其他施工单位接着施工,将不容易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是多少,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承包商如考虑解除合同,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023-06-15
    241人看过
  • 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叫什么合同
    总包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2023-06-1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订立承包合同有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2
      满足法定条件的承包合同是有效的,例如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过开发商不能和个人签订施工合同。
    • 我想咨询下对于开发商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19
      开发商依照规定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与个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个人相当于该施工工程的承包方,如同包工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 联合体由谁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需要,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以上便是关于联合体由谁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这个问题的具体回答,如有疑问,欢迎再次致电。
    • 施工合同无效,发、承包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承包双方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对既存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和清理并签署结算协议的行为有效。 风险提示:司法解释规定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理解,应限定在对承包方或者实际施工人因建设施工所发生工程价款的范围,不宜再做扩大解释。双方结算仅限于工程价款的范围,工程
    • 房地产开发商与承包商项目部签合同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你说提出的问题无法判断。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不清楚,所以无法给出准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