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可以是无期限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2:20:09 340 人看过

物业服务合同最多签不超过3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亲自履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2.妥善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3.公开和报告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如何避免物业管理纠纷

1、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1)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2)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3)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4)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2、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1)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3)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无法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无效
    一、无法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无效如果仅仅是物业合同没备案,物业企业备案了。那么也就是主体资格是受保护的,物业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志表示,所有的手续都是经过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签订。那么,物业服务合同是成立的。但是,一些相关的定价等权力不能超过原有的物业服务价格。如果是物业企业和物业合同都没有备案,那么也就是相当于跨区域经营不受保护。不管是行为主体还是行为内容,都不受物业主管部门的保护。一旦发现,将会被物业主管部门处以重罚,甚至会被建议吊销相关证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二、物业应当提供哪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通常包括两大内容: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
    2023-05-03
    266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无期限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无期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的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解除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
    2023-06-24
    474人看过
  • 无期限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一、无期限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无期限合法。合同不是必须要有期限。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只能向法院起诉,确定履行期限。二、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2、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3、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
    2023-05-03
    381人看过
  • 合同中可以不明确服务期限吗
    合同中必须要明确服务期限,因为履行期限是我国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劳动合同中服务期限违约金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023-07-25
    25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业主可以主张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一、业委会是合同主体吗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
    2023-06-26
    289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前期合同的不同之处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物业服务合同和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2023-07-0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业主可以解聘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8
      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业主是否可以解聘,需要全体业主作出决定。除此之外,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服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8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 [核心提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的物权效力。业主概括承受了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属于“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此处的第三人是指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有物业服务法律制度设计为依据。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有关于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束的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不是合同
    • 物业不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可以拒缴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物业未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不可以拒缴物业费应及时缴纳物业费,并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也可以依法起诉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
    • 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提前终止有约定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提前终止有约定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满三个月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开展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仍未完成选聘工作,经双方协商,原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延续的,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至选聘工作完成。在原合同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